第149章 杀戮之王
得知地狱路的消息后,林蕴就变得紧促。
看唐晨的样子,想必是记忆丢失了。
不然林蕴的身份一亮出来,唐晨势必会有所行动的。
这是林蕴对唐晨的看法。
林蕴并不在意杀戮之都的杀神领域。
因为她已经拥有顶尖的天赋领域了。
就算杀神领域的威力不俗,林蕴也没有动心。
任何事情都是有代价的。
神都是不完整的,更别说神祇的传承之地。
林蕴肯定自身的想法后,她就明白杀戮之都就是修罗神用来磨炼神位继承人的。
要是神位继承人不行,修罗神也不会把神位传承下去的。
从接受神力开始,林蕴自身的情感在不断流失,同样的她变得更加理性。
神性占据主导位置,就导致了林蕴越发的冷漠。
林蕴并不在意这消息的来源处。
林蕴的心思已经到了地狱路,她多么希望光明女神的神格留在杀戮之都的无光之地啊。
这样子她就不需要担心太多。
成神,是林蕴当务之急要做的事情。
林蕴前往地狱杀戮场开始继续战斗。
她披着斗篷,遮住自身的面容,然后开始新一轮比赛。
“是剑主!”
当林蕴轻松地赢下一场比赛,她的凤凰之剑一露出来,杀戮之都的众人这才急忙后退。
他们可不想找死啊。
这可是杀戮之都的剑主,创造了杀戮之都的奇迹。
那些已经报名的人脸色变得煞白,在没有弄清楚情况下他们选择了报名。
杀戮之都的规则就是报名不能退后。
他们只能被迫参加此次比赛。
林蕴又连续战了十场。
此时她还差几场就到一百场。
一百场之后,她就能开启地狱杀戮场的地狱路。
林蕴的状态越发沉静。
她在思考每一次战斗带来的技巧。
很快的,这一天内她胜利了一百场。
按照杀戮之都的规则,林蕴可以前往地狱路一探究竟。
杀气和实力是有关系的。林蕴杀了几千人,她的身上积累起来的杀气足以震慑众人。
放眼整个杀戮之都,能够跟林蕴身上的杀气媲美的只有杀戮之王。
可惜的是杀戮之王不常出现在人前,导致了杀戮之都对杀戮之王的印象并不多。
但杀戮之都的人都是惧怕杀戮之王的。
在杀戮之都内是无法施展魂力的,可是杀戮之王是却能使用魂力。
强大如魂师在失去魂力的加持下也会成为刀板上的一块肉。
因为实力的不对等,导致了他们对杀戮之王的害怕。
当然,在林蕴完成百场胜利后,地狱杀戮场上还活着的人用期待的眼神望向林蕴那边。
原因无他,杀戮之王必定会到场。
在林蕴完成百场胜利后,杀戮之王必定会亲自为林蕴开启地狱路,让林蕴能够闯荡地狱路。
“恭喜你。”
“年轻的剑主。”
低沉尖锐的声音突然响起,众人身上释放出的杀气瞬间收敛。在这一刻,它们就像是遇到了恐怖的对手不敢露出一点端倪来。
在这道声音出现的刹那,地狱杀戮场内的气氛瞬间升腾到极致。
在半空之中,一道血红色的身影从天而降。
他就是杀戮之都的杀戮之王。
林蕴之前很幸运遇到了杀戮之王,所以对杀戮之王的到来并没有意外。
许是他们的实力相差不大的缘故,林蕴并未受到杀戮之王那股杀气的影响。
林蕴在认出杀戮之王的身份后,就知道他们早晚会对上。
原因很简单,武魂殿和昊天宗已经是敌人。
唐晨成为杀戮之王却没有离开杀戮之都,无非是他失去记忆这才忘记了过往,不然他早就出去帮昊天宗找回场子。
林蕴一脸平静地望着杀戮之王,金色的眼眸倒映他红色的身影。
若非林蕴把昊天宗众人的样貌铭记在心中,她也很难发现这个事实。
昊天宗最大的靠山,也是斗罗大陆上三大强者之一的唐晨竟沦落为杀戮之都的杀戮之王。
这听起来极为讽刺,偏偏这就是事实。
事实发生了,就很难再更改。
“杀戮之王。”
“杀戮之王!”
堕落者们高声呐喊着,他们的眼眸变得通红,他们的信仰就是杀戮之王。
林蕴瞧见红色的光点朝着唐晨所在的方向而去,没入唐晨的身体。
毫无疑问,那是堕落者的信仰之力。
他们的信仰之力让唐晨的眼眸中的浑浊少了一些,可下一刻又变得浑浊,让林蕴的神情瞬间一变。
她发现了唐晨的不对劲,但她是不会去帮唐晨的。
唐晨是昊天宗的人,生与死跟她没有关系。
为了武魂殿的利益,她是希望唐晨一辈子都待在杀戮之都,或者是死在杀戮之都,别再出现在斗罗大陆上,为武魂殿增加烦恼。
毕竟只要唐晨的记忆恢复知道了武魂殿对昊天宗的做法,他必定会杀上武魂殿的。
林蕴倒不是惧怕唐晨,而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她现在的敌人够多了,没有心思再放到唐晨的身上。
那边堕落者还在继续呐喊着,他们的声音变得沙哑,却还是没有停下来。
他们用声音来表达自己对杀戮之王的信仰。
这是一种极端。
林蕴的视线一直在唐晨的身上。
林蕴心中明白现在的唐晨不会对她出手的。
因为他并不知晓昊天宗的遭遇。
这一刻林蕴看清了唐晨的模样。
他的身材高大,全身包裹在一件巨大的猩红色的披风中,那双血红色的眼眸中满是浑浊。
他的身体从空中快速地下降,很快落在地面上。
从唐晨降落下来的那一刻,那强大的威严落在众人的身上,那些呐喊的堕落者们纷纷跪下,唯有林蕴不受限制。
她一脸轻松仿佛没有感知到那股威严,让那双血红色的眼眸闪过一抹复杂的情绪。
杀戮之王唐晨开口道:“我很高兴,在今天见证一名地狱杀戮场强者的诞生,还是几十年没有出现过的百场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