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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仇雉法宝,境界,外界天地(第一更(2 / 2)

随着湖水落尽,洛祖再也看不清里头接下来发生的事,但他又呆呆看了一分多钟,一道身影便出现在他面前。</p>

虎头八臂的失巫又回来了,他赤膊赤膀子而来,只穿了一条蛇皮裤,乍一看,这家伙还挺潮。</p>

“让伱见怪了,这事也是仇雉惹得,之前为了跟热巫争斗,四处招揽夜行鬼怪和百足虫魔,还偷偷分了几缕念头出去,想要蛰伏保命,如果不是月巫祭用了些手段,将他做的这些事逼出来,热巫部落恐怕还有劫难。”失巫回来解释道。</p>

他这话一说,洛祖心下大惊,但尽量让自己面不改色,轻轻缓缓地问道:“如今都杀了?”</p>

失巫答道:“差不多了,只差了一件法宝。”</p>

“那就好那就好。”洛祖也假作松一口气。</p>

“不知有没有地方要我帮忙的?”他随口又起一嘴。</p>

失巫道:“他把自己的一缕念头寄托到自己的法宝里,然后接了一缕太阴精华就遁出万里开外(此处距离单位乃翻译),月巫祭也没能拦住。”</p>

言外之意就是,不是老哥看不起你,在这事上面实在是没法看得起你。</p>

洛祖也没想在这事上帮什么忙,只是跟他客套客套。</p>

不过他更好奇是什么法宝,是那晚那件斑斓羽翼?还是仇雉身周的半透明青色光环?</p>

那件青色光环的可能性很大,毕竟洛祖记得那场斗法到最后也不见这件在开战初大放异彩外,其他时候近乎隐身一样。</p>

“那可如何擒他?”洛祖问道。</p>

失巫只道:“就恐他逃遁更远。”</p>

“也幸好那仇雉才成天仙,若是年久日深,念头化亿万,化入血肉,到时便得将他的血肉一一磨灭才能杀死他。”失巫又感慨道。</p>

也不知他这话是有意还是无意的,洛祖总觉是说给他听的。</p>

可能也是洛祖自己做了这么一件亏心事,便有此提心吊胆。</p>

不过洛祖现在就怀疑那仇雉的一点念头是不是成功寄托在他收拢的某一块血肉中了。</p>

“天仙被碎尸万段还能再活过来?”洛祖好奇道。</p>

左右也没人会关心这个,帮他发出这个疑惑,那洛祖也只能自己亲口来旁敲侧击些洪荒的修行设定了。</p>

“碎尸万段?这个词不错。”失巫却念起洛祖吐出的这个词,虎首的脸上露出拟人的欣赏表情。</p>

“真仙和巫民一样,已经跨入不同凡俗的境界,什么是境界,一境一界,等于说这样(他抬起两只手层叠着比划给洛祖等人看)。”</p>

“一上一下,两个差别,下面跳起来也打不到上面,上面却可以轻轻松松地一脚踩死下面。”失巫尽量用他自己觉得浅显易懂的方式解释着自己对境界的理解。</p>

“不过下面若是又法宝,或许就能打死上面,可这中间的差距,平常的法宝根本够不着。”失巫又补充一句。</p>

“每个境界之间会有差别,自然就是力量会有不同,生命会有不同,见识也会有不同,你们觉得不可思议的东西,在我和他们看来就跟路边的野草一样平常。”</p>

“巫民和真仙与凡尘生灵的差别首先就在于力量,我可以抬起十座这样的山。”失巫指了指脚下的洛乡山,说了力量这个词的直白意思。</p>

“当然,我的力量也不止这些,但透过这样的力量,我可以感受到大地的律动,自然中的规律,如此便能触及到道,这时我成了巫民。”失巫不是个好老师,大家都听的云里雾里。</p>

唯有真正触及到这层境界的洛祖明白他话里的意思。</p>

这便是“合道”了。</p>

“而巫祭和天仙,需要明白天地自然与自己合乎一致的原因,这时候需要懂得更多的道,这样才能构建出处于自己的道理,然后再跟天地自然合乎一致,拥有一致的呼吸,一致的长久。”失巫接着又简单的说起天仙这层境界的成就与修成方法。</p>

他的话语也到此为此。</p>

“不能多说了,不然你们会看不明白自己。”失巫笑道。</p>

虽说一颗虎头笑起来很诡异,但洛祖还是能感受到他话语和表情间的善意。</p>

他的意思就是不想让大家好高骛远。</p>

“洛,洪荒很大的,我希望你不要浪费现在的有限时间,你应该用现在的有限时间先取得无限的时间,然后追求更广阔的洪荒大地。”失巫随后郑重地看向洛祖。</p>

“我会的,失。”洛祖也诚恳且郑重地答应道。</p>

失巫满意地点了头:“我相信你可以做到。”</p>

“我想你也想看看夸父部落吧。”失忽然又指了指远方的大湖。</p>

洛祖微微一怔,然后笑了笑:“我当然想。”</p>

一位夸父巫就能有如此巨大的身姿,那么一个夸父部落呢?那位传说中的夸父大巫呢?</p>

“你应该也想看看天上的星辰是如此闪耀的吧。”失又指头顶。</p>

此时,虽是白日,但仍有几颗星辰正在闪耀光芒,要和太阳争抢着大白天下。</p>

“那是紫薇和南极。”失缓缓说道。</p>

“洛,你应该不会错过这些吧。”</p>

“不会的。”洛祖的心一时就被激荡起苍莽浩瀚,仿佛真要去接天蔽日,去丈量洪荒。</p>

但他最后收回了目光:“将来会做到的。”</p>

(本章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