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它在我的眼里,远远不如巧思钢笔变态,因为克莱因之书在我心里的位置大概属于,高阶奇迹,初阶神迹这个级别,一件比较厉害的装备。
第二对待自己作品的态度。
首先写书是因为喜欢,其次是因为能赚钱,虽然目前不多。
最重要的是喜欢,自己的很多脑洞,很多想法可以在书中展示出来。
然后就是想写出让人喜欢的故事。
前面150章我已经修了近10万字了,这主要还是因为自己菜,文笔不行造成的。
1是为了让新读者阅读体验好点。
2是也能让自己发现书的毒点,这个真的,不看不知道的。
有时候当时写出来,根本感觉不到有什么问题,过几天回头看,就变成什么几把玩意了。
我犯过无数次这样的错误,就算是现在还是有,各位读者老爷还算是包容。
最近的一些章节,我能感觉到自己还是有点进步的,就是回头看过去,要改的地方好像没那么多了。
凌晨4点,乱七八糟讲了一堆,主要还是想要把书好好写下去,以后会更认真对待这件事情的。
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夜鸡与诸君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