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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罗马军队·上”(2 / 2)

甚至,绝大部分蛮族战士还是坚定不移的认为,他们之前所使用的长剑,要比罗马城的短剑更具有战斗力;理由则是,兵器的长短决定了兵器的价值。

毋庸置疑,持有这种想法的蛮族战士有很多,而且他们的想法也并非是错误的;只是,军队的作战与游兵散勇的搏斗,完全就是两种概念,两种截然不同的概念。

在蛮族部落的战斗中,蛮族战士们之间的厮杀就是两个部落的战士,毫无阵型和配合可言的搏杀;而罗马军队的强悍,则是在于进退有度、配合模切的战阵作战。

罗马城发展壮大的事实,证明了罗马军队的战斗力远胜自由散漫的蛮族军队;但是,要想彻底改变蛮族战士们使用武器的习惯也并非易事,白峰只能通过逐步换装的方式来实现。

事实上,罗马城的军队也不全是使用短剑的近战步兵;使用超长枪的方阵步兵、使用长弓的长弓手、负责机动进攻侧翼的骑兵,多兵种合成的罗马军队,才是真正的罗马强军!

当然,罗马军队普遍使用的短剑也不是完美的武器,它也有自身无法掩饰的弊端;由于短剑的搏杀距离较近,不象长兵器那样能够拒敌于较远的距离之外,它对士兵的保护功能要差一些。

为了弥补这一缺陷,罗马军队把原本的盾作了较大的改进;相比于马其顿人加大了原来较小的希腊圆盾的直径,罗马军队则把盾改成结实的长圆形凸面体。

其形状有些类似于琵琶桶的平面,它用木头制成,上面蒙有兽皮,并用窄条金属加固;用这种护身装具,使得罗马士兵的负担更为轻便,防护能力也进一步得到提高。

罗马城招募的系统军队,也就是罗马青年军和罗马重步兵所有使用的方盾,都是这种木质的方盾;而其他诸如罗马轻步兵所使用的圆盾,则是与马其顿军队的圆盾相似。

另外,罗马士兵使用短剑时,在其战阵右前方需要大约六英尺的空间;他们必须逼近敌人才能刺伤敌人,因此,这样的战斗称得上是名符其实的短兵相接,需要具有大无畏的勇敢精神。

悍不畏死的罗马系统军队和彪悍勇猛的蛮族战士,无疑都是具有这种精神的;所以,短剑在这方面的缺点此时是可以直接被忽视的,白峰也从来没有担心过这个问题。

罗马兵器的另一项重大发展是重标枪,它跟短剑一样出现于公元前三世纪;在其他国家的军队中,战斗的开始阶段,辅助部队会用标枪来动摇敌人的士气,打开突破口或者骚扰其侧翼。

而罗马军队曾经试用过多种不同类型的标枪,直到公元前二世纪时才正式定了型;这种定型标枪容易投掷,穿透力大,它一半是金属杆,一半是木头制成。

也就是将一根长四点五英尺的铁杆插入一根四点五英尺长的木杆,其总长度约为七英尺;为了将标枪的两个部分连接起来,通常是用两个销钉来完成这一任务。

罗马城的罗马青年军和罗马重步兵所使用的标枪,就是这种定型重标枪的缩小版,或者说一半长度的版本;但实际具备的战斗力,却依旧强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