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里很快就滚滚热腾起来。</p>
猪脚慢火慢炖,叔侄两个人都不急,宋世书切五花肉。</p>
在古代,五花肉懂得红烧的很少,尤其是农村,大部分都是直接撒盐用水煮开吃白切肉的多。</p>
能够幸福的吃白切肉是大多庄稼户一年到头的幻想。</p>
红烧肉庄稼户会做的人太少了,主要是酱油太贵了。</p>
在古代酱油是富贵人家才买的起奢侈调料,一般庄稼户根本不会买,也买不起。</p>
宋家的酱油只剩一点点了,不过做红烧肉足够了。</p>
宋甜甜也喜欢吃白切肉,但是她更喜欢吃红烧肉,宋甜甜想到了前世的东坡肉,那种一大块一大块的红烧肉,想想宋甜甜都嘴馋。</p>
宋世书按照宋甜甜的要求,把五花肉切成一大块,二斤左右的红烧肉分成了十五块。</p>
“甜甜,你确定要把红烧肉切成这个样子吗?”宋世书还是满脸疑惑,这么大块,不是和猪脚一样要炖很长时间吗?</p>
宋甜甜看的满是喜色,点点头,“就是这样。”</p>
这么大块,入味了可带劲了。</p>
“你就喜欢吃这么大块的。”宋世书觉的宋甜甜大概是心血来潮,“你想吃大块,我切一块大的放在猪脚里炖.......”其他的还是切小块吧。</p>
宋世书话还没有说完,宋甜甜就立即打断,“二叔,分开煮了,味道就不对了。”</p>
这红烧肉放猪脚里炖,还能叫红烧肉吗?</p>
那是猪脚味了,不是红烧味了。</p>
行吧,宋世书没再坚持了,甜甜爱咋煮就咋煮,反正是她买的肉,她做主,他就负责做。</p>
在庄稼户的心里,肉只要煮熟了就好吃。</p>
大约炖了两刻钟,猪脚香味越想越浓,缠绵着黄豆的清香味,钻入鼻孔,勾的心里的食欲都跟着大动起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