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点你还要出门啊”
常凤回头对室友笑了笑。一只手将外套的扣子系上。
“嗯,肚子饿,出去吃点夜宵”
常凤出门了,而在一个小时后,常凤,又一次醒了,他开灯撒尿,感觉膀胱都要裂了。
而室友也爬起来,一边穿裤子一边跟他说。
“吃宵夜回来了”
那个瞬间,在呆滞的大脑里只有一句话飘荡着。
“那不是个梦”
通常,遇到这种情况会怎么做
既然是在学校,那寻求老师的帮助理所当然。
当然,也有可能会经历钱菲菲那种待遇,但常凤肯定是不认识钱菲菲的。
可常凤同样没有去找老师,这,跟常凤自己的性格有关。
“做力所能及之事,不给所有人添麻烦,就是我最大的客气”
这句话是常凤的大哥告诉他的,也是常凤的座右铭,在长达十几年的光景里,从小到大,自己的事情自己解决,已经成了常凤的习惯。
更别提,是这种事关紧要的大事。
也是因为常凤这种性格,所以在别人看来,他是那种很不近人情,很孤僻的类型。其实别人想的也没错,常凤就是那种类型。
不希望自己给别人添麻烦,也不喜欢,别人给自己添麻烦。
孤僻也好,其他的臭话都行。
“每个人生来都有自己的活法,不要拿自己的标准去规定别人除非你想在春风一夜的时候,旁边围一群人指导你的动作跟频率。”
常凤着手调查,他首先要问的,肯定是中心城。
作为一个不擅长话术的傻小子,这种事,真的很看运气。
不过还别说,真让常凤逮到了消息。
那天晚上,在中心城还真有人看见他。
而实际上,他的一套衣服也不见了,
常凤倒是不惊悚,可能是因为,是自己吧。
他以为的能,那个夜晚,第一次醒来时,常凤确确实实是认为,这是自己。
常凤只是想不通,他的
身体又不是橡皮泥,说掰开就能掰开的,好好一个大活人突然成了两个,这说不通啊。
就是有魔术剑术,这种奇葩事常凤也是头一次遇到。
在自己苦思冥想得不到解决的法子后。
有人勾搭到了常凤,还不是罗京明,而是另外一个同学,鬼知道大好人罗班长的蜘蛛网究竟有多深。
通过那个朋友的推荐,常凤才赶过来。
他也就是试试水,毕竟,他自己是真的没办法了,而且,如果能掏钱,就不算是求人了,这属于正常的买卖关系。
常凤可没有洁癖到,连买卖关系都杜绝。
不过,对于朋友说的那个乐于助人的家伙,其实是任闲这回事,常凤是没想到的,看到任闲,他莫名有些排斥。
这当然不是任闲做了什么坏事。
简单说就是,一种嫉妒跟不甘的变质。
假设有个人很强,天下第一,可他唯独害怕太阳,而太阳,是他没办法战胜的,
那这个人就会开始钻牛角尖,最后把自己藏在太阳照射不到的地方。
常凤现在就有点这种心理。
他超越不了任闲,所以开始不待见任闲。
好在,他还有理智存在,并没有孱弱到被自己的感性完全驱使。
听完了常凤的诉苦其实也谈不上。
常凤对另一个自己的存在,并不存在恐惧的心情,这跟钱菲菲那种,被镜中人弄的,生活都失去平衡的状态截然不同。
常凤,只是单纯好奇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