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一阵清脆的高跟鞋轻响,一位将近中年的中国女人走了出来,她打扮入时,浓装艳抹,见到了沈隆和郭燕就用英语说,“goodafternoon,whatidoforyou?”
“我们想吃点东西,别上那些糊弄洋鬼子的,就按照咱们的口味来。”沈隆直接用了汉语叮嘱,要知道美国的中餐厅为了符合美国佬的饮食习惯大多经过了改良,搞出来一堆类似左宗棠鸡之类的玩意儿,这东西倒是合了美国人的口味,中国人反倒不习惯了。
“没问题,您就瞧好吧!想吃点什么?”老板娘阿春将沈隆和郭燕引到座位坐下,然后送上餐单拿出点菜本准备记录,这一要求中餐厅同样不陌生,毕竟他们也要做中国人的生意。
沈隆翻了翻菜单,阿春这家餐厅虽然叫湘院楼,可不仅仅是湘菜,一些常见的菜品倒是都有,要是沈隆和郭燕就点了几道诸如京酱肉丝之类的京城菜。
“稍等,马上就来。”阿春麻溜地拿着单子送到厨房,等她回来的时候手上多了一壶茶,给他俩倒上之后阿春也没急着离开,“二位看上去有点面生,之前没来过咱们这儿吧?是刚从国内过来的?不过好像也不太像?”
她做生意就是这个习惯,可不仅仅把到店里的客人当客人而已,往往喜欢和他们聊聊,一来二去就和这些客人成了朋友,他们想在外面吃饭都会来湘院楼,这是阿春的经营之道;所以一见有新人进来,就过来聊天了。
“我俩从北京过来的,刚来纽约半个月;说起来,咱们也不算完全不认识,我姓王,叫王起明,这是我爱人郭燕;前端时间我俩的姨夫,就是孙先生推荐我到您这儿来上班,后来有些事情耽搁了,今天总算有空,就来和您打个招呼,谢谢您当初愿意给我这次机会。”沈隆侃侃到来,把自己的身份和来历说了一遍。
“哦,是孙先生的亲戚啊,是有这么回事儿,倒也不用客气,都是中国人,出门在外的互相搭把手也是应该的;我是这儿的老板娘,你们叫我阿春就好了。”阿春点点头,看向他俩的眼神更加好奇了,老孙既然会把他介绍到我这儿,就说明他俩在纽约没啥关系,可看他俩现在的样子,也不像是要到我这儿来打工的啊?
阿春开了多年的饭店,眼睛很毒,从沈隆和郭燕刚进来的时候就能看出,他俩和其它刚来美国的中国人不一样,没有刚到陌生环境的忐忑不安,反倒是充满了自信,而且看上去这段时间他俩混得的确不错。
“两位以前在国内是做什么的?既然王先生没到我这儿来,应该是已经找到合适的工作了吧?”阿春一边帮他俩将茶杯续满一边问道。
“我俩以前在交响乐团工作,我拉大提琴,她拉小提琴,也算是有门手艺,这些天一直都在街头卖艺呢,美国人倒是挺大方,日子还算过得去。”沈隆大大方方说道。
“这些年也不是没有从事音乐工作的中国人来美国,不过像您二位这样的还真是不多见。”这下阿春就更惊讶了,她这家餐厅里的服务生、刷碗工,有不少都是高级技术人才,可他们都不敢自己去外面闯荡,这两位倒是一点儿也不虚,这么快就摸清楚了纽约的门道。
“权宜之计而已,先攒点钱吧,这段时间我俩也在天天学英语,等语言关过了,再琢磨其它出路。”沈隆的目标可是去卡内基音乐厅演出。
这时候菜也上来了,阿春随即起身,“不耽误二位用餐了,二位吃得开心。”然后踩着轻快的步子熟络地和客人们打着招呼,“longtinosee,r.john!howyoudo—g……oh,youlookdieeerenttodayjahisw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