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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二十一章:来!我们大家一起玩个游戏(4)(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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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警官数一二三四的时候,原野和落洛他们纷纷互换了一个眼色,回过神来,动物园的动物们早已不知所踪,数字缓而又节奏的变幻之中,等听到六字之时,落洛已不见人影。

玩弄人也不是这样的。

看到旁边只有自己一个人了,原野一刻钟也不延缓,撒腿就跑,一口气也不知道跑了多远,刚好不远处看起来还算是比较严密的长草密林,灌木严密的地方,正准备钻进去藏起来,谁知道,刚抬腿,就听到蛇的滋滋滋声,这是与生俱来的求生感,原野喊了几声小春小夏,发现草木里半点动静都没有。

在这种情况下,高空之中的那个字慢慢的变成字,原野急的差点跳起来,左右看看,发现,后退三米,有个墙角。

这个时候,已经管不上三七二十一,原野两步三步,她觉得她几乎都是飞过去的,直到她蹲下来,躲在墙角,她还是觉得不放心,伸手捡了个废弃的尼龙袋把整个人的给套住了。

尼龙袋刚刚好可以把她给套牢,这是个头小的的便利之处,原野为之感到特别的庆幸。

等原野激动,紧张,很不滋味的心绪淡定下来的时候,她躲在尼龙袋里,仔细听听,发现周围安静的只有她呼吸的吹气的声音。

黑衣人都是够恶心的,玩人也不是这样玩的,躲猫猫,以为是三岁小孩吧?

就在原野抱怨之际,方警官的声音又再次响起,“接下来,我要给大家讲一下游戏规则。再过个十分钟,昼夜再次来临,我们即将在昼夜里来一场旷古未有的躲猫猫。第一条躲猫猫的时限为一个小时,在这个小时以内,被抓到的第一个人要受到惩罚,大家记得一定要把自己藏好!第二条当然!若是有谁知道谁藏在哪里,我们也可以来一个举报奖励制度,举报他人藏身之处的人,可以获得重生。第三条这一条也是很关键的一条,如果想破坏规则,被发现了营救他人,藏匿他人,将会和被抓到的人同罪,同罪的意思是就是和被第一个抓到的人,享有同样的惩罚!”

“什么鬼?”原野嘀咕了起来,这分明就是在玩人。

真的有时间在玩人,还不如来点爽快的。

原野很郁闷,这种慢性折磨,她也受够了,这些年,她一直受到这样的待遇。

不过呀!躲猫猫,她还是头一回玩呢?

五岁之前她没啥记忆,五岁之后,她都是和她爸爸一起生活,她爸爸是个大学教授,平日里跟她也没有多大的交流和感情,基本上都是她一个人玩。等稍微大一点,原野也有了一些朋友,但是躲猫猫这种游戏,到了一定的年纪,女孩子们都不玩了,因此,原野在玩躲猫猫的年纪,没有玩过这种游戏。

没有玩过,也不代表不知道怎么玩。

电视剧里,动画片里,还有马路大街院子里都有过小孩子玩。

回忆慢慢放大,原野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了一个场景抓人的孩子面着墙壁,双手交叠平放在墙面上,眼睛窝在交叠的双臂里,数了一定的数字,直到数字数完,抓人的小孩才把手放下来,开始去到处找躲藏的其他小孩子。

反正,也不知道这个游戏怎么个好玩法,记忆力的原野印象中好像小孩子们玩的特别开心,而且还乐此不疲,暑假里,几乎隔三差五都会玩这种游戏。

还有些游戏是扔石头。

那个时候,城镇化还没有那么严重,也没有现在这样的建筑高大上,只要你想玩,随地可以捡到石头玩。

反正小孩子玩的游戏还挺多的,记忆中的原野也没有表现出多大的热情,她躲在尼龙袋里,很快黑夜来临了,等待她的将是什么,她也没谱。

人就是这样,并不是因为害怕才让自己更加懦弱和娇小,往往是觉得有些事情,知道自己明明无能为力,又无法挽回局面,多少会有些放弃一切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