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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六章 两场败仗换一个BUG(1 / 2)

<b></b>斯波特·韦伯的速度一开始给凯尔特人制造了点麻烦,很快,他们就发现韦伯的三分比伊赛亚·托马斯还要糟糕。

所以,韦伯再叫挡拆的话,托马斯会直接拉开空间赢得防守的缓冲地带以避免被韦伯一口气突破掉。

这个做法成功地限制了韦伯的进攻。

一旦韦伯不能突进去,他又没有三分威胁,便会导致凯尔特人的防守极端地收缩。

尼克斯只是几个回合进攻没处理好,就被凯尔特人打出了10比2的攻击波。

12比7

路易叫了暂停,韦伯的试验,算是失败了。

至少在他练出三分球之前,他的速度在对阵凯尔特人的时候,更多的时候只能起到一个变奏器的效果。

那个感觉,有点像陈姜华在李春江手下的模样。

以韦伯的身材,他的投篮肯定要苦练,如果练不出来投篮,路易想象不出他要怎么在联盟里生存下去。

这个暂停,路易大胆换人。

下了韦伯、坎贝尔、尤因,换上斯托克顿,以及两位新援亚历克斯·斯蒂文斯和乔治·约翰逊。

约翰·莫斯特将路易的换人称为“激进的冒险之举。”

“这两个人前几天才加入尼克斯,可以肯定的是,他们对于战术体系一无所知,直接让他们在与凯尔特人的比赛中登场,实在是不利于他们发挥。”

这个暂停里,路易布置最多的就是换防。

只要凯尔特人有挡拆,坚决换防,哪怕是内线防后卫也要换。

换防的意图在于不给对方用战术制造空位,尽量地逼迫对手单挑。

如果对手是费城76人这种攻坚便秘的球队,还是有用的,凯尔特人的话,逼他们单挑等于是在请求他们用个人能力终结比赛。

这对他们来说一点难度都没有。

凯尔特人一顿挡拆猛如虎,将尼克斯的阵容对位拆的稀碎。

一通乱搞之后,场上的对位变成了奥克利对伯德、斯托克顿对桑普森、约翰逊对托马斯、艾利斯对兰比尔、斯蒂文斯对朗。

好家伙,几乎全是错位。

托马斯加速强突,斯蒂文斯果断放弃朗来包夹。

刺客分球,15比7。

约翰·朗的三分是致命的。

路易摇着头,对汤姆贾诺维奇说“那小子在西雅图打不上球是有原因的,打球不动脑子。”

“他毕竟是从西雅图来的,那里的球员默认三分线外的投篮不需要防守。”

“结果放掉全联盟最准的射手?”

第一个回合,路易已经对斯蒂文斯失望了。

他并非没有优点,他的优点很明显,6尺8的个头(203),外号蜘蛛,臂展奇长,打球拼命不惜力。

就努力程度来说,他是场上最努力的人。

只要登场就一刻不停地奔跑,防守不失位的时候,因为身体条件的原因,能够罩住对手。

可是,他的进攻技能短缺,球商好像也有问题,对比赛的判断力低下,经常做出让路易皱眉的选择。

乔治·约翰逊就完全是养老状态了,上来逛街,只用了30秒就让路易换下。

路易宁愿看斯蒂文斯像无头苍蝇一样到处乱跑,也不想看他在场上逛街。

·格林换下约翰逊,尼克斯打双矮阵容。

斯托克顿指挥攻防,他一回来,尼克斯的进攻逐渐有了章法,不再像刚才那样混乱不堪。

路易渐渐地发现了这支凯尔特人唯一算的上弱点的地方。

阵容深度不如几年前了。

首发里,约翰·朗是个对位弱点,伯德防不了运动型小前锋,托马斯身材有缺陷他们的攻防节奏那么窒息,桑普森的防守居功至伟,他一个人填补了其他四个人的空。

可是凯尔特人板凳,和首发的强度差的不是一点半点。

虽有沃顿和安吉这样的超级第六人和第七人,也有吉姆·皮特森这般稳健的替补,但比起1984年的时候,还是有差距的。替补方面,他们不如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