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练武的咱们也不是没宰过。当初那白脸小子自以为很厉害,结果一包石灰粉洒过去就迷了眼,无头苍蝇般四处乱蹿,一阵刀枪齐上最终还不是落在我们手里成了下酒菜,那白嫩嫩的肉味儿”
这些强盗说话小声,只以为对面听不见。
却不知王越虽然内功不行,身躯倒是打磨的极其出色,五感之敏锐更是远远超过常人,将说话内容听得一清二楚。
当即心中暗自一凛,收起小觑的心思。
若实力不如被杀也就算了,死于这般阴损手段可就太过不值当,说不定还要成为下酒菜
那边的头领打了个手势,招呼其它三个凶人一起动手。
王越心生警惕,翻身下了马背,一巴掌拍在马儿脖颈,让它躲开些。
枣马是老马,虽不通人性,却也识得指挥,当即踏着蹄子走去一边。
那四名强盗当先抢了上风口,领头之人扬手洒出一蓬白灰,顺风扑来。
王越早有防备,急施提纵术闪身避开,而后脚蹬地面,身形直扑而出。遇上的当先一名强盗两手握刀正欲奋力劈而下。
他索性直接一招伏虎拳中的剖腹开膛,双手化爪,叼住对面手腕往两边一拔,再接着一按
这本是极其残忍的一招,原本是用来撕裂猛兽胸腹所用,如今被王越使在这里,后果同样血腥残忍。
首先是钢刀脱手坠地,而后在强盗歇斯底里惨嚎中,他的双臂咔擦咔擦尽皆被王越那一按给按没了
若是普通人打拳,那一拳的力量在命中目标的一瞬间便即消散,即便那一拳力量很大,也会因为击退或者击飞目标而卸去。
王越的一拳却不然。他久练伏虎拳,将自身力量整合成一股混劲,是具有黏性的。
一拳打中目标,除非功力相当的对手,普通人跑都跑不掉,跟本无法挣脱,就如同后背装了一堵墙,所有力量全都得硬吃下去。
就如现在那般,只是双手虎爪一按,那强盗臂骨尽数被摧残,便是现代医术也没办法处理,更别说当下了。
这人即便能活下来,后半身也得废。
不过王越一直信奉斩草要除根的道理,自然不会给他机会。
虎爪手顺势从对方脖子掠过,带出一溜鲜血喷泉,便是用手捂也捂不住,更遑论对方没手,自然不可能活
那匪首倒也警醒,眼见手下小弟只是接触一瞬间就没了胳膊,顿时就知道踢上铁板,当即也不犹豫,转身就跑。
他本就位于四人最后面,这时候开跑也不出声,只希望留下两啰啰能将这凶人拖上一拖。
王越还不知道,他已经成了自己眼里凶人眼中的凶人!
剩余两名强盗也是悍勇,眼见同伴惨死仍然继续前冲,寄希望于三人合力能将对手砍杀,尚且不知自家首领已然向后逃出丈余。
王越眼见匪首要跑,又哪里肯干,当即一招猛虎穿林闪过当先两人,直接追了上去。
对方不过一普通人,只是放开道德束缚之后激起一股子凶性而已,了不起练过几天庄稼把式,又哪里跑得过?
几步追至身后,再使一招饿虎扑食,双抓按住匪首肩头用力一撕
这一招王越于两年前曾在师兄身上用过。
那时他尚未有今时功力,又年小力弱个子矮,双掌打在沈玉书胸膛也让其脚步不稳,跟着一阵踉跄,差点闹了个大红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