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只隼,一只形状奇怪,像是受了重伤的隼,据说巫师的守护神和自己的个人经历有极大的关联,但纳尔逊望着这只银色的大鸟,只是觉得熟悉,却还是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它。
“我最讨厌的就是你这样的东西,明明自己弱得要死,但就是喜欢叫。”纳尔逊厌恶地盯着摄魂怪,说出了它一生中听到的最后一句话,“你们这种东西只会向弱者挥拳,但强者,你们连看都不敢看一眼……真弱,真可怜啊。”
在那团银辉出现的瞬间,摄魂怪就感受到了本能的畏惧,它呜呜喳喳地叫着,好像在放狠话,一边飞速地后退,向车门靠去,比上车时快了不知道多少,但那已经来不及了——只见纳尔逊手腕轻轻一抖,那只银白色的隼张开翅膀,然后猛地在空中一蹬,它双翼的羽毛如同钢铁一般闪烁着金属的光泽,紧接着,双翅猛扑,纳尔逊甚至听到了空气爆裂的声音,只见它往前疾冲而去,霎那间便穿过了摄魂怪的身体,在即将撞上身后的墙壁时,它又极其轻盈地止住动作,悬停在空中,遥遥地望向纳尔逊。
“是你?”当看到银隼扑击动作的瞬间,纳尔逊就知道它是谁了。
伦敦西城有一座又小又破的教堂,克劳福德神父一个人在那里勉力支撑着,他曾经在那里主持了约纳斯的葬礼教堂的彩绘玻璃上描绘着一幅鸽子自深渊飞向天堂的画作,但在那天,阳光将它在教堂的墙壁上折射出了这样一幅画面——一群伤痕累累的隼成群结队地从空中俯冲而下,冲击着一片肮脏泥泞的沼泽,打头的那只隼随着太阳西斜,曾经短暂地落在了约纳斯遗像的肩上,和他一起看了这个世界最后一面。
“我还以为你飞走了。”纳尔逊咧开嘴,没有关注那只倒在地上的摄魂怪,反而向前伸出手,那只隼轻盈地扇动翅膀,跳到纳尔逊小臂上站定,轻轻啄了啄他的手心,他伸出握着魔杖的手,轻轻抚摸着银隼的羽毛,但是这只鸟并没有实质的质感,纳尔逊只感觉到自己的手伸进了一团阳光之中,浑身暖洋洋的。
他收起魔杖,这只光织就的隼又飞走了,但这一次纳尔逊知道,当自己需要时,它仍会回来。
“都说摄魂怪的脸是世界上最神秘的东西之一,我倒是要看看,这是什么玩意儿。”
纳尔逊这才想起那只被一招打死的摄魂怪,车厢的气温渐渐回升,而这只怪物趴在那的样子比起它那压迫力十足的盛大登场相比真的是雷声大雨点小。
他缓缓走到摄魂怪身边,弯下腰,一股刺鼻的腐臭味扑面而来,纳尔逊摇摇头,掏出一枚小银球,那只小球在拿出口袋的瞬间就变成一只银色的手套附在左手上,他用那只手轻轻拉起了摄魂怪盖住脸颊的兜帽。
“就这?”
纳尔逊摇摇头,甩甩左手,把手套甩到摄魂怪身上,又拿出一枚银色的打火机,搓出一团蓝色的火苗,又用手一捏,火苗被他从打火机上捏了下来,然后他把火苗丢到摄魂怪身上,很快,摄魂怪的尸体全身都冒起了几厘米高的蓝色火焰,过了几秒,地上只剩下了一个包裹着灰烬的银色小球,纳尔逊一脚把它踢出车门,走到紧闭的驾驶室门前,轻轻敲了敲,问道,“司机先生,摄魂怪走了,是不是应该开车了,我可不想走去霍格莫德。”
说罢,他返回餐车,贴心地为乘务员们关上了门,坐回之前餐车的位置上,手边那杯南瓜汁已经被自动续杯了,纳尔逊举起杯子,冲前面的取菜口笑笑,一边小口喝着饮料,一边感受着火车缓缓启动,又继续流畅地行驶在铁轨上。
……
“什么?你在火车上遇到摄魂怪了?”
霍格莫德,猪头酒吧。
纳尔逊坐在吧台前,两只穿着龙皮马丁靴的大脚搭在吧台内侧,阿不福斯假装震惊的声音从里面传出来,问完这句话,里面传来了悉悉索索翻找东西的声音。
“是的,不过我感觉摄魂怪的强度有些配不上它的特效。”纳尔逊从口袋里拿出一盒雪茄,放在吧台上,说道,“我在中美洲买的,我感觉像你着这样的狂野男孩应该喜欢这个。”
“狂野男孩?哈哈哈哈哈!”阿不福斯发出杠铃般的小声,个纸盒从吧台里飞出,落到里纳尔逊怀里,他定睛一看,是一盒巧克力,吧台里的椅子发出吱吱呀呀的声音,阿不福斯从里面探出头来,望向纳尔逊,说道,“吃点儿这个,会好受点儿……对了,你说它弱?你不会把摄魂怪一招秒了吧?”
“可能我刚好有点儿克它?”纳尔逊耸耸肩,正看到阿不福斯伸出来的手,他抬起头,困惑地望向这位长相愈发狂野的“狂野男孩”,眨眨眼睛问道,“怎么了?”
“借个火。”
“你不是个巫师吗?”纳尔逊从口袋中掏出格林德沃的打火机递给阿不福斯,问道,“还是说你不会火焰咒?”
“你懂什么?”擦燃火机的声音传来,紧接着是一声剪刀的“咔擦”声,一股圈状的浓烟从吧台里飘出,过了一会儿,阿不福斯才缓缓开口,“这种好雪茄,非得用非魔法的火点燃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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