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我等会儿就找几个人去磨一磨钉子。”
“别被铁锈划伤了,”男孩像个小大人似的嘱咐道,“听说三号城有人因为被铁锈划伤染了病,险些死了。”
“明白明白。”老人乐呵地答应着,他对每餐都来送饭的男孩已经很熟悉了,他知道这个看似成熟的小孩在分发完今天的汤饭后就会迫不及待地在石板上撒欢玩闹一阵,他开着玩笑,敬了个礼,“明白了,长官!”
这样寻常的交流引得周围听故事的人们哈哈大笑起来,但男孩今天似乎并没有玩乐的心情,他把木桶从背上摘下来,放在地上,说道“你们自己分吧,我晚餐时间来收桶,如果缺斤少两你知道后果的!”
他涨红脸说出了这一段对他而言过于复杂的句子,看了人群中的新人一眼,攀着铁索逃也似地离开了。
“奇怪,”老人打开木桶,从里面取出了一只比木桶大一圈的、装满面饼的包裹,又抄起汤勺,招呼人们把自己的碗拿过来,一边为他们盛汤发饼,一边纳闷,“这孩子是怎么了?谈恋爱吗?喂,马丁,你们年轻人现在四五岁就开始谈恋爱了吗?”
“没有,”被叫到的小伙子摇了摇头,“我这么大的时候只喜欢和男孩玩!”
“没出息,”老人用勺子敲了敲他的头,开始给排成长队的人盛汤,一边唱着关于“三位一体赫尔墨斯”的故事,当最后一个人端着碗离开后,老人看了一眼桶里最后一碗的量和包里最后一块面饼,望向了那个突然出现的年轻人,“年轻人,你这顿先用我的碗吧,晚些时候找到工作记得自己准备碗和勺子。”
“不用了老先生,您吃吧,”年轻人从怀里取出了一只篮子,“我还剩些食物。”
老人也没有多劝,他端着自己的碗坐回了原来的位置,将干巴的面饼掰成一块块的泡到汤里,用一只手吃饭,一只手拉琴,嘴巴除了咀嚼吞咽也没有闲着,继续着刚刚没有讲完的故事。
“他还是音乐之神,”老人摇头晃脑地唱着,七弦琴的音色有一种古朴的悲怆,“这个乐器是他留给我们冲散黑暗的宝物。”
围坐在周围的男女老少如痴如醉,一边为脚下神迹的城邦感到欢欣鼓舞,又为与冥王对抗的赫尔墨斯感到担忧。
故事越讲越长,赫尔墨斯的功绩几乎已经超越了宙斯,在人们朴素的价值观中,你做了更多,就值得更多的歌颂。
“所以他为什么叫三重伟大的赫尔墨斯呢?”
一旁的年轻人吃着移动城邦中新鲜产出的小西红柿,甘美的汁水充斥着他的口腔,酸甜可口的味道刺激着他无聊了很久的味蕾,但这个嘬着牙花子、满脸尴尬的年轻人却丝毫感觉不出口中水果的味道,露出来的脚趾深深地抠着草绳鞣制的凉鞋,看起来就像一只身上挂满苹果的刺猬或是豪猪一般浑身刺挠。
“因为他拥有三种形态,对应着流民队伍里三种族裔的不同传说。”老人捋了捋胡子,从年轻人的水果篮子里悄摸顺出来了一枚他眼馋了很久的水果,趁着年轻人坐立不安、对周围没什么反应的空挡,一口把小西红柿丢到了嘴里,甘甜的汁液在嘴里爆开,他的泪水不由得涌了出来,苍老的手掌抚在七弦琴上,低头说道,“伟大的赫尔墨斯不光给我们留下了希望,让我们在这样的末日里也能吃到水果,还将如此优美的音乐送给了我们。”
“呃……你要是想吃,这一篮都给你了,”年轻人挠了挠头,“您说的这些是否有些生搬硬套了呢?据我所知,拯救这些城邦的不止一个人,是每个城邦中的人共同求生的结果,‘赫尔墨斯’,是一群人。”
“你在胡说什么!”
老人一巴掌拍在屁股底下的石头上,怒视着纳尔逊,周围听他唱歌的人也投来了不善的目光,在漫长的旅途中,他们已经听老人唱了无数遍“三重伟大的赫尔墨斯”的故事,每一次这个故事都有所不同,都会填补一些新发生的细节,就是在老人这样的吟游诗人的传唱中,关于赫尔墨斯的形象也越来越丰满了,“你就是被他所救,不要侮辱我们的恩人!”
“呃,好吧,抱歉。”
这个满脸尴尬的年轻人正是纳尔逊,他抬起手告饶“抱歉抱歉,我是新来的,不懂这儿的规矩。”
“我一看就是,”老人又咬了半枚小西红柿,看在水果的面子上饶了纳尔逊,“看你一头金发,应当是从北方来的吧,真倒霉,你还不如不来呢,以前我们总说北边的人是蛮夷,一年有一半的时间看不到太阳,另一半时间睡不好觉,可现在倒好,你们至少能看到一半的太阳,能睡一半的好觉。”
“会好起来的,”纳尔逊点了点头,“我们正在往北方去,再过两个月,就要离开巴尔干半岛,离开乌云的范围了。”
“感谢三重——”
纳尔逊已经不想再听到那个名字了,“三重伟大的赫尔墨斯”在巫师中名气不小,但那却是公元一二世纪时某个秘密结社的巫师们发表文章时公用的笔名,本来指代他们对魔法的研究已经做到了集古希腊的赫尔墨斯、古埃及的托特与古罗马的墨丘利三位一体,但没想到在墨丘利尚未诞生时就已经在人们的杜撰中出现了,为了填补墨丘利的空缺,甚至强行把世界树顶上的老鹰塞了进去。
听着老人一中午不带停的侃侃而谈,纳尔逊生怕他是个荷马一样的诗人,把他的事迹就这样浮夸地记录下来,让他无端承受两千年的尴尬,于是他赶忙打断了老人的话
“您识字吗?”
“不,怎么了?”
“没什么,我有些事,先告辞了。”纳尔逊冲他招了招手,“我过段时间再来看您,到时候再带些可口的水果……生拌樱桃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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