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宁离家日久,按理说应该率先回家跟父母报声平安。
但孟夏最终还是拖着钟宁先在县城繁华的街市小转了一会儿!
原因无他,孟夏打算置办一份能稍微上得了台面的礼品和几套衣服。
毕竟要登门做客,空手过去肯定不好。
至于衣服也不需要多奢华,但起码穿上这套衣服,不至于别人一眼就将他视为“下等人”。
这么说或许有失偏颇,甚至有些庸俗,奈何这个世界上遍地就是俗人。
孟夏还没到随便穿一身乞丐装,都能被人追捧的地步,自然还是得先适应这个世界。
随便换一身行头,就能换来舒适、舒心,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何乐而不为?
从成衣坊出来,孟夏的面貌已然焕然一新,瞬间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
就连路边几个大胆的女子,都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待看到孟夏循着目光看向她们的时候,顿时扭过头,俏脸都微微泛红。
看到孟夏换了新装,钟宁都不由眼前一亮。
“人靠衣装,孟兄光彩照人,站在你身旁,我的所有风头可都要被你全部抢走了!”
孟夏无奈。
“只要别人不再把我当成你的儿子就好!”
钟宁“”
闻听到孟夏的话语,钟宁顿时有种想要流泪的感觉。
什么叫一句话得罪两个人?
这句话就是!
刚刚去成衣坊买衣服,掌柜的一看开口就是,“令郎穿上这身衣服,玉树临风风度偏偏”
气的孟夏和钟宁,都想一人一拳给掌柜的凑一对熊猫眼。
多好多热情的掌柜啊,可惜就是长了一张嘴!
川岱县城很热闹。
稍稍走了一段距离,孟夏就见到了繁华无数。
路上行人熙熙攘攘,随处可见到处都是各种商贩。
恍恍惚,甚至让孟夏有种回到前世逛复古景区的感觉。
若这些还没什么的话,时常能看到的斑狸、珍禽、异兽,还真是让孟夏大开眼界。
在这一刻,孟夏才真切感受到,他来到了一个异世界,而不是单纯的古代。
在这个世界,虽妖魔横行,但人与自然又和谐相处。
老实说,这种状态很戳孟夏的心,让他有种志趣盎然的感觉。
“看一看,都过来看一看呐,哐当~~~哐当~~~”
伴随着一阵锣鼓齐鸣的声音,很快大量的行人都被吸引了过去。
随便看了看,竟然是几个卖艺的。
胸口碎大石、口吞宝剑、下油锅、耍花枪
若这些还都只是保留节目的话,那么艺人和斑狸的联合表演,却是让孟夏大开眼界。
伴随着艺人的口哨声,斑狸或崩或跳或卖萌,很快逗的满堂彩。
而最让孟夏猝不及防的,还是最后斑狸人立而起,然后“啊”的大叫了一声。
这声叫声,却是让孟夏瞬间破防。
至于原因吗?
因为它让孟夏想起了前世经常在网上看到的那只勤劳的土拨鼠!
孟夏留了一锭银子飘然而去。
几个卖艺者,对孟夏感恩戴德,有这一锭银子,接下来这段日子就好过多了。
“钟兄,川岱县斑狸很多吗?”
钟宁想了想道,“最近几年才慢慢多起来的吧,主要还是离京那边的政策。起初大家还对斑狸挺担心,后来发现斑狸这种小家伙,的确是非常的聪明可爱,而且性格还很温良!”
孟夏点头。
斑狸他刚刚也看到了好几只,性子的确是很温良。
看它们受宠的模样,现如今谁拥有一只斑狸,绝对是大街上最靓的仔。
不过。
斑狸这种生存状态,充其量也只能算是人族的附属。
但这第一步,意义也很重大。
又逛了一段时间,两人又不约而同的停了下来。
至于原因吗?
则是因为,两人竟然遇到了一个女子比武招亲。
现场异常的喜庆,看的孟夏都有些恍惚。
比武招亲,何等武侠味儿十足的活动,没想到竟然在现实中见到了。
擂台上,一个女子穿着一身红衣,热情而奔放。
容貌虽说不上倾国倾城,但还真有些火辣野性的味儿。
女子放豪言道,无论是谁只要打败她,就委身于他。
不过吗,前提是不得有妻室,她不做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