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七十一章原则问题(2 / 2)

此时,秦海英换好衣服了,目瞪口呆站在楼梯口,注视着着沈浩走了上来,“你,你”

“我男朋友沈浩。”秦箐重新介绍道。

“真的是沈浩啊!不是同名!”她失神落魄,不知道该说什么。

小箐的运气真的太好了

为什么自己年轻的时候,没有这种运气

“伯母!”沈浩微微欠身,打了声招呼。

声音很轻,却如同洪钟大吕一般,在秦海英脑海中溅起一阵阵回响。

“你真的喜欢我女儿吗?”她不敢置信道。

“小箐很乖,我很喜欢。”沈浩坦然的承认。

“我哪里乖了。”秦箐如同喝醉了一般,傲娇的别过脸。

沈浩用力将美少女搂住,当着丈母娘的面儿,做出非常过分的事。秦箐眼神哀求的抓住他不安分的手。

不要两个字差点喊出来。

秦海英咳嗽了两声,摆出长辈的架子,“我直接进入主题了,你们两个准备什么时候申请同居?”

“尽快吧,今天就可以。”沈浩有些忍不住了。

秦箐察觉自己不对劲,努力并拢着膝盖,“你只要不后悔就好,我随你了。不过你要记住,我是为了更优秀的后代,才同意的。”

“一点都不坦诚啊!”沈浩将手放在美少女鼻尖。

犹如一颗火星丢入油锅里,秦箐羞恼的扑了过去。

“嘿,嘿,我还在呢。”秦海英眼看女儿占据上风,也不知道该不该阻止,“要不然我走?”

“别,我开玩笑的。”秦箐凭借莫大的意志力,放开了沈浩肩膀。

“我这里提一句,你们应该都知道法律吧,同居两年后才能结婚,不过发生关系没有限制。”秦海英似乎无意的提醒了女儿一句。

秦箐低头整了整裙子,不动声色瞥了沈浩一眼。

沈浩问道,“如果不申报同居,发生关系是犯法的对吧,即便双方都你情我愿?”

“对,同居必须要双方家长,双方当事人都上报才行,至少需要四个人。”秦海英微微颔首,“我这边没问题,你要我上报,随时都可以。关键是你父母有人愿意吗?”

“我妈还是比较认可小箐的。”沈浩如是道。

“沈浩,你要想清楚了。选择了我,意味着什么。”秦箐摇了摇嘴唇。

“你有什么要求吗?”

“首先,我的后代,我出力比较大,必须和我一个姓。既然你老是说法律要你多娶妻子,那么应该知道,女方拥有优先冠姓权吧。这也是大家公认的。”

“这么快就想到生孩子上面了。”沈浩皱起眉头,“我同意你拥有一个孩子的命名权,可不可以?”

“不行。”母女两人几乎异口同声。

秦海英开始讲述女方怀孕是多么的辛苦,多么的遭罪,多么的不容易。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多么痛苦,还需要赚钱养家。

现在社会男人可以不管孩子,但是女人必须管。所以云云

“男孩子其实也不容易的,责任方面我会尽量多承担一些。这样吧,若是男孩子必须和我姓,女孩子冠姓权归你好了。”沈浩退让了一步。

“这样的话,如果你以后只喜欢我一个,我也不是不可以答应。”秦箐抱着手,鼓了鼓腮帮子。

“太过分了。”沈浩恼火按住秦箐的肩膀,“你要听话啊!小箐!当初你多么乖巧,要不然我不会喜欢你的。”

“原则问题,我不会退让的。”美少女一脸固执,信誓旦旦的说道,“我的孩子我一定会负责到底,即便爸爸不管,我也无所谓。”

好家伙,简直反了!沈浩不敢相信自己认为最听话的女朋友竟然是这样,非常非常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