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讲的内容是两百年前,科技时代初期,二十世纪。
他在中控电脑的屏幕上打开自己准备的教案前言,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慧的时代,这是愚蠢的时代。
这是信仰的时期,这是怀疑的时期。这是光明的季节,这是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人们面前有着各样事物,人们面前一无所有。人们正在直登天堂,人们正在直下地狱
这句话选自于狄更斯的双城记。张迅觉得,用来描述那个时代再好不过。
沈浩拧开瓶盖,将苦涩的咖啡饮料喝了一口。昨晚仅仅睡了六个小时,或许是因为睡得比较沉,此时的精神头还算比较不错。
至少在秦箐眼里,他没有出现黑眼圈、眼睛红等睡眠不足的症状
“大家都知道,秦皇修长城,炀帝修运河,被后人称之为暴君。然则那个时代,却有过之千百倍而无不及也,甚至邻国被冠以狂魔的称号。”张迅慷慨陈词,最终用了一个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作为评价。
沈浩津津有味的听着,很想了解未来人是什么看法。
同学的评价自然是褒义居多。
不过谁也不愿意穿越回去。据说那个时代普通人想买一套房子,至少需要三十年贷款,加上上下六个钱包才能付得起首付
一线城市甚至更加夸张。比如首都,有人算过除却开销要工作几千年才能有立足之地。
争论点太多了,以至于一堂课的时间不太够用。
下课前,张迅叫大家上网查查资料,多关注下那个时代。
铃声响起后,沈浩开始清点抽屉里面的礼物,看上去总算是少了一些。他心里挺安慰的。
秦箐去食堂帮忙买早点了,早上两人都没有吃饭。
随着她离开教室,女生们知道机会来了,蠢蠢欲动的围了过来。
安小可临时充当着护草使者,板着小脸,不让别有用心的女生接近。
见惯了绝色,历经浮沉之后,沈浩对于一般美少女已经全然无感,淡定的坐着,回答着女孩子的问题。
有人问他喜欢什么颜色。
他回答白色。
那人追问他为什么喜欢白色。
因为白色一尘不染,任何污浊都能看的一清二楚。
这样回答的后果是,今后在班上掀起了白色的衣服潮流,甚至进而影响到整个学校。
樱芝奈表示自己建立了一个粉丝群,想要沈浩加进来。
沈浩同意了。
安小可想要到他家做客,沈浩也同意了。
于是,有人尝试提出更过分的要求。
比如要求沈浩捐献!
令人震惊的是,他竟然没有直接反对。当然,也没有直接表态。
得知此事的共夫盟成员情绪十分激动,本来很多人认为这事不靠谱,没有哪个男人会乐意做出奉献的事,都不是藏着掖着。女孩子同居,甚至结婚以后才给。
现在看来有戏啊
秦箐拎着买来的小笼包回到位置上,突然发觉气氛有些不太对。
沈浩,你到底又做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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