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云!站起来!”
“揭竿起义,光复汉室,为天下百姓,开太平!”
齐宣声音铿锵有力,整个人散发出惊人的气势,直冲云霄!
刘云眼神震撼,喃喃自语“我……真的行么?”
“此事无关行否,而关愿否。”
齐宣认真说道“昔年昭烈帝于乱世之中为百姓开出一条康庄大道,我相信,还在贩卖草鞋时的他,绝无想过自己行与不行。
而是愿与不愿。
当他看见战火连天,百姓流离失所苦不堪言时,他愿!愿不计代价,只为百姓开一方太平!”
齐宣盯着刘云,眼神无比坚定,“刘云,百姓的苦难,你亲眼见过,你当真忍心他们继续这样下去?”
刘云猛然目眦欲裂,浑身颤抖,神情激愤,攥起了拳头,“当然不忍心!”
“那就站起来!”
齐宣怒吼咆哮,“站起来,揭竿起义,光复汉室,为天下百姓开太平!”
在他声音的感染下,刘云不顾遍体鳞伤的身躯,猛然站起身,眼中仿佛有怒火在熊熊燃烧!
“齐兄你说的对,身为曾祖的后人,我刘云岂能看天下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却无动于衷?”
“不能!”
“决不能!”
“昔年曾祖崛起于乱世,为天下百姓开创一方太平净土,我刘云亦要!亦要像曾祖一样,光复汉室,挽救百姓!”
见此,齐宣终于面露笑意。
对。
就应该这样。
就应该这样啊,刘云。
齐宣看着面前神情激愤的刘云,同样心情激动。
因为他也跨出了第一步。
属于他自己的第一步。
他的太玄任务是击败五胡,想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得有军队,可是晋朝已经腐朽不堪,根本无法改变,也不可能从晋朝获得能击败五胡的军队。
晋朝已经没救了。
修缮一座歪斜大厦,还不如另起高楼!
更何况!
他遇见了刘云!
遇见了这个刘备后人,这个汉室后裔!
这岂非天意?!
当年,陈胜一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掀起了华夏底层百姓的起义之路。
可是,以他阅览两千年历史的经历,真正能以白丁之身当上皇帝的人杰又有几个?
少之又少。
而且太难!世上能有几个汉高祖明太祖?!
身份、身世,依旧是能否称帝的重中之重。
而刘云凭着身上流着的血液,凭着这个“刘”字,便已经有了成事极其重要的一点
名!
师出须有名!
光复汉室,仅凭这四字,便能招揽无数人心,聚集精兵猛将!
齐宣有信心带着刘云,在这晋末乱世崛起,率领大军击退五胡!
“齐兄……”
刘云忽然满是希冀地看着齐宣,“你会帮我吗?”
齐宣轻轻一笑。
接着神情肃穆,后退半步,抱拳,弯腰,低头。
行礼喝到
“宣,愿为关张!”
……
……
大半个月之后。
黄昏傍晚。
巴蜀地界的一座小镇。
披着晚霞,一辆马车缓缓驶进小镇大门,在一处客栈前停了下来。
马夫是个胡子拉碴的中年汉子,很是平凡,没什么值得看的。
可是接下来,从车厢内走下的两个年轻男人,却是引得镇上行人纷纷侧目,特别是那些尚未出嫁的小娘子,更是一个个眼泛桃花,任凭同行友人怎么扯也不肯离开。
两个男人。
一个身着青衫,丰神俊朗,仪表堂堂。
一个身穿白衣,长相虽无青衫客那般俊朗,却更多一丝英武的阳刚,再加上那高大的身躯,宽厚的肩膀,却更显霸气非凡。
青衫客,自是刘云。
白衣人,则是齐宣。
“走吧齐兄,在这休整一夜,我们明日便能到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