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ipt><sript>
“啊!”要害被重击,即使是一直嚣张的大汉,在此刻也发出了一声惨痛的呼喊。
他看着近在咫尺的那张阳光笑脸,却根本感受不到半丝温暖,只感到内心一阵冰凉流淌。
他咬着牙,再次收刀,忍着剧痛朝程墨砍去。
心头警兆浮现,程墨收刀后退,阔刀从他脖子前经过,激起一阵凉风。
“呼呼——”
大汉趁着这个机会,连忙捂着身子后退,剧痛和缺血下,他的脸色一阵惨白。
程墨提起短刀,就准备再次前冲。
他刚刚就见识过对方的能力,对方身上一开始的伤口很快就消失了,那么这也就意味着,对方很可能拥有某种治疗的能力。
但程墨不相信这种能力没有上限,只要他造成足够的伤害,对方终究会有竭力的时候。
要不然大汉也不可能会面露惧色。
“马的!”
大汉看着再次冷漠冲来的程墨,脸色再次发白了三分。
虽然他跟程墨刚刚才交手了不到一分钟时间,但那种内心所想被他人知晓一般的感觉,却让大汉前所未有地恐惧。
他自认自己不是弱者,但对方却似乎凌驾在更高的维度上,他的一切攻击都对其毫无用处。
“是你逼我的!”
大汉的脸上骤然闪过一丝狰狞的颜色,同时,他的身上闪过一丝微弱的白光。
程墨停住脚步,仔细注视着对方的变化。
只见对方腹部那个可怖的伤口,居然以一种肉眼可见的速度蠕动起来,猩红的血肉强行并拢起来,而后鲜血也停止流淌。
虽然伤口一时间没能完全恢复,但也只剩下一条细细的红印子。
程墨的眉头皱得更深,心中思考起来。
是类似“野兽本能”的天赋能力?
亦或者是污血之刃那样的特殊道具?
他自己发出的攻击,自然比谁都清楚,他能清晰地感受到自己搅碎了对方的肺腑。
正常来说,这种恐怖的伤口,足够对方在医院躺个一年半载的了,但现在,对方居然还能继续站着,伤口还在这么短暂的时间内愈合了,这已然超乎了他的理解。
外边围观的人也都十分惊讶的模样。
他们作为赏金猎人,也绝非常人。
相反,来自北美的他们都是混血种。
所谓混血种,就是一种体内流着龙血的异类。
龙血,这种被称为“魔鬼的钥匙”的东西,会给予他们身体前所未有的强化,其中也包括着自愈能力。
但即使是堪称异类的他们,也未曾见识过这么恐怖的自愈能力。
同时,他们更惊讶于程墨的战力。
大汉的能力已经堪称恐怖,那么一直都是一种碾压模样,戏耍对方的程墨,又有多么恐怖?
几十个瞳色各异的观众对视一眼,脸色也各有不同。
有人悄悄低下头去,有人兴致高昂,有人则是悄悄拿出了兜里的手机,轻轻地敲打起来。
“是你逼我的!”
店铺当中,大汉苍白的脸色终于是恢复了一丝血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