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眼前的她,傅斯景仿佛与那年镁光灯之下气质超凡、侃侃而谈,眼里带着光亮的,让人止不住为之被吸引的女孩重叠。
坐在她身侧,语气和眸光都温软了许多,“签哪?”
洛南书立即摸了摸身上,什么纸笔都没有。
有些急的翻了翻四周。
只从桌上找到一支笔。
“签衣服上?”
傅斯景询问,毕竟让他签衣服上粉丝还挺多,举止还挺亲密的,他还没给女粉丝签过名字在衣服上。
“不行。”洛南书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一副肉疼的模样,“这套裙子好贵,是高定,穿完还得还给品牌商呢。”
傅斯景“……”
合着他签名在她心里比不上一个高定。
无奈又宠溺的嘴角扯出一抹笑。
抬手从西装口袋里抽出手帕。
手帕垫在膝盖上,行云流水的签下傅斯景三个大字。
末了,还在前面加了--to洛南书。
洛南书激动的眼圈瞬间红了,这可是to签啊!
一张口就是老追星人的哥哥了。
“哥哥!我会一直支持你的!好想发微博。”
平常,她喊老公多于哥哥,但这在正主面前,她可不敢乱舞。
洛南书拿着手帕举起来,随风微微摆动,整张小脸都是灵动的模样。
眉眼弯弯,美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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