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吴雪霞生的有多么的漂亮,也无法扭转韦宝这种骨子里的讨厌,或者说,是吴雪霞与生俱来的优越感,成功勾起了韦宝心中的仇富,仇权戾气!
作为一个穿越之前接近三十岁的人,韦宝自然很清楚现实中的很多无奈和残酷面。
社会不管如何发展,强者越强,弱者越弱,资源和财富只向少数人聚拢。有钱的人会更有钱,贫穷的人更贫穷,贫富差距将会越来越大,穷人再怎么努力,也无法超越贫穷。
一个亿对于某些人是一个小目标,但是对于没有家产年收入十万左右的打工族而言,不吃不喝工作1000年而已。
韦宝曾经看过一个纪录片《人生七年》,它选择了14个不同阶层的英国孩子,记录了他们的人生轨迹。从7岁开始,每七年记录一次,一直到他们56岁。这项历时49年的研究揭露了一个残酷的事实:阶层在代际间得到了传承,富人的孩子依然是富人,穷人的孩子依然是穷人。
除了运气的加成之外,寒门子弟方方面面都不算豪门子弟的对手。
不同阶层的孩子在年幼时已表现出了明显的差异。上流社会的John和Andrew从小就养成了《金融时报》、《观察家》的习惯,他们明确地知道自己会上顶级的私立高中,然后读牛津大学,再然后进入政坛。
而底层社会有人希望当驯马师赚钱,有人希望能有机会见到自己的爸爸,而贫民窟出生的Paul,甚至把“吃饱饭、少罚站、少被打”当成了自己的人生愿望。
49年之后,上流社会的John成为了企业家并致力于慈善事业,Andrew成为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他们的孩子继续接受着精英教育。
底层社会的Paul成为了泥瓦工,Symon则成为了司机,他们生了一大堆儿女,儿女中的大部分人继续在底层靠出卖劳动力为生。
在一个百废待兴的社会,寒门逆袭的故事多如牛毛,但是像明末的这种社会,这种稳定的阶段,阶层的分化和固化将变得日趋明显,寒门成为贵子将越来越难。
哈佛公开课《公平的起点是什么》中指出:“即使是努力本身,很大程度上也依赖于幸运的家庭环境。”
两位罗斯福总统都毕业于哈佛,“布什家族”四代都是耶鲁校友,小布什在竞选的时候甚至开玩笑说:“我继承了我父亲一半的朋友。”
上层社会的人脉、财富、精英意识、教育资源等等,父传子,子传孙。
而下层社会想要逆袭,难上加难。
这个机会不是没有,从概率上来算,约为百分之一或者百分之二。
寒门的孩子能出人头地,不管何种方式,都算是百里挑一的人才。
韦宝甚至认为,只要是成功过,就算是最终的下场是班房,或者坟墓,那也是人才!只是在现代的时候,他没有这种勇气想!
世界上永远存在这样一类人,他能够超越自己的家庭、血缘、环境,他能够挣脱时代对他的束缚,让世界另眼相看,这一类人被称为英雄。
也许在以后,社会分层,阶级固化,寒门逆袭将会越来越困难,但是那又如何呢?人活在这个世上,没有谁能抱怨自己的出身,我们只能接受现状,接受平凡的自己,并且寻求改变。
韦宝从穿越来的头几天,就已经设想过自己崛起的种种路线,唯独排斥掉的是抱妻家大腿,吃软饭,那样的话,不如去死!
就算明知道努力不能成为金字塔上的人,但也要始终坚持努力是为了超越自己,使得自己变的更好。
韦宝所能做的,是在现实可控环境的范围内,好好的生活,不忘记、不放弃曾经的梦想,奋力追求。
韦宝不会跟一个小姑娘说什么狠话,那样只会显得自己低级,此时看向赵金凤,要看赵金凤的意思,赵金凤不让自己送,自己就不送。
赵金凤没有犹豫,对韦宝微微一笑:“你若想送,便辛苦你了。”
简简单单的几个字,令韦宝如沐春风,暗忖这才是大家闺秀该表现出来的样子,笑道:“好。”
韦宝和赵金凤的一答一合,差点把吴雪霞气的当场晕倒,愤愤然迈步便走,她的几名贴身丫鬟和随扈,急忙跟上。
韦宝看了眼吴雪霞的背影,对赵金凤一笑,赵金凤也莞尔,却并没有像韦宝那样笑,大家闺秀都是笑不露齿的。
“我不是要跟女孩置气,实在是这个吴大小姐太能惹人上火了。”韦宝为自己辩解道。
赵金凤不置可否,徐徐向韦宝这个甲外面走去,她身后的丫鬟小翠和几名赵克虎派来侍候赵金凤的家奴急忙跟从。
韦宝和赵金凤就这么并肩漫步,范晓琳、徐蕊和王秋雅三女见状,很识趣的没有跟过来,只是由林文彪和十多名统计署的人和韦宝的贴身近卫跟着韦公子。
“冷不冷?”虽然韦宝浑身暖融融的,今天天气很好,大地开始回暖了,早春还暖,整个世界透着一股生机,透着股生意盎然,但韦宝还是关心的问。
“不冷。”赵金凤一笑,目光落在韦宝甲中成片的木屋上。
韦宝的心通通直跳,想去牵起赵金凤的手,但赵金凤似乎察觉了他的这个意图,并不给他机会,而是双手抱着胳膊肘。
赵金凤身后的小翠也察觉到了这个细节,捂着嘴笑了笑。
韦宝看了看小翠,脸一红,看向赵金凤,赵金凤的侧颜如此美丽,精致的像是白玉,令韦宝恨不得现在就将赵金凤拽到怀中搂着狂吻一番才过瘾。
赵金凤和韦宝在一起的时候,时时感觉很新奇,很新鲜,从未体会过这样和男孩相处的瞬间,但她又害怕,尤其从来没有见过父母恩爱的场景,自幼便给她留下了阴影,害怕真的交出一颗心,真的有朝一日和一个男人组成家庭。
刚才在看戏的时候,韦宝已经握过她的手了,等于已经直观的表露过爱意,但赵金凤并没有回应,或者说,同意韦宝送她回家,已经算是一种回应了,只是这种回应,远不如韦宝的进攻,那么直接。
“平常一般到了这个点,我娘早就催我睡觉了。”赵金凤见韦宝不说话,轻声道。
“嗯,我也差不多是这个时候,不过,我一般想睡了才睡,饿了就吃,困了就睡,不太受时间的束缚。”韦宝道。
“你过的真舒服。”赵金凤羡慕道。
“这不难吧?”韦宝呵呵一笑:“不过,有娘管着,也是挺幸福的事情,我娘也挺喜欢管我,最近好些了。”
“嗯,我娘对我极好的,世上对我最好的人,一定是我娘。”赵金凤道。
“哪天我去拜访一下她,好不好?”韦宝偷看赵金凤。
赵金凤明白韦宝的意思,知道韦宝想去向娘提亲,粉脸羞红,没有搭话。
“行就行,不行就不行,你若不喜欢我,我绝不会纠缠。”韦宝头脑一热,居然像是个二愣子小年轻一般道:“你若喜欢我,便是天大的难题,我也能解决。”
在现代慢慢追求某个女孩子还可以,可这是大明啊,韦宝知道男女见面的机会实在是太宝贵了,弄得像是偷情一般,所以才抓紧这宝贵的机会,很想听赵金凤的真心话。
韦宝心里没有忘记芳姐儿,其实他能感觉出来,芳姐儿对自己有几分情谊,说不定比赵金凤还热情一些。所以想跟赵金凤定下来,早些跟人家芳姐儿说清楚,莫耽误了人家姑娘。
“你这么急干什么呀?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要我爹娘都点头才行的。”赵金凤轻声道。
“我知道啊,我现在不是问你的意思么?在我这里,你的意思是最大,最重要的,若你不喜欢,两个人在一起不会幸福的。”韦宝道。
赵金凤看向韦宝,觉得韦宝的想法很新奇,她就从来没有这么想过,“我不知道。”
“嗯,那如果现在你爹娘要给你找一个婆家,一个你没有见过面的男人,也许比我好,也许比我差,你会答应么?”韦宝问道。
“不会的。”赵金凤粉脸一红,低头道。
韦宝呵呵一笑,暗忖古代妹子就是含蓄,“那如果你知道那人是我,你会答应你爹娘么?”
“哎呀,又问回来了。”赵金凤瞟了韦宝一眼,“说了不知道。”
“不知道就是答应了!”韦宝盯着赵金凤丰满的酥胸,声音有点激动。虽然在现代处过对象了,但是这毕竟是在大明,如果和赵金凤的事情成了,她便是自己的结发妻子,两个人要白头到老的。想到白头到老几个字,便让韦宝有种热血沸腾的感觉:“皑如山上雪,皎若云间月。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今日斗酒会,明旦沟水头。躞蹀御沟上,沟水东西流。凄凄复凄凄,嫁娶不须啼。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竹竿何袅袅,鱼尾何簁簁!男儿重意气,何用钱刀为!”
韦宝对诗歌并不热衷,就会一点情诗,那也都是读大学的时候,成天想着怎么写情书,四处翻找资料,久而久之,背下来了几首。
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赵金凤在心中默念了这句诗,觉得好美,看向韦宝:“我爹娘答应的话,我不反对。”
韦宝闻言大喜,这就是答应了呀,但还是觉得不满足,搞得好像自己逼迫人家妹子一般,“你得说我愿意,否则像是我在逼你。”
赵金凤本来说出不反对,已经是鼓足了极大的勇气了,哪里能按照韦宝的要求,说什么‘我愿意’,粉脸羞的更红,偏过头,不去理睬韦宝。
韦宝身后一帮随扈,还有赵金凤的丫鬟,随从,众人是明晃晃的三十多盏大灯泡,将二人的话听得清清楚楚的,都佩服韦总裁的皮厚程度,也都在为两个人着急,大家都存着一个心思,只恨不得帮赵金凤说出‘我愿意’那三个字了。这要是放在现代,一帮人肯定要齐声高喊‘在一起’了,因为瞎子也看得出来,郎情妾意,你情我愿,天作之合,世上最美的时刻,莫过于此。
“你上回不是说要学二胡的吗?学了没有?”赵金凤见韦宝半天不说话,偷偷去看他,见韦宝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还以为自己伤了他的心,急忙找话题。
韦宝摇头道:“这段时间太忙了,一直没有得出空来,而且我马上要上山海关去参加科考。”
“真的啊?你要去山海关参加科考么?”赵金凤高兴道:“我不知道我爹上回为什么会那样跟你说,我爹曾经说过,他选女婿,至少得是举人。”
韦宝一汗,脑门掠过三道黑线,又来个举人?赵克虎也是这种要求?芳姐儿她爹孙掌柜也是这个要求,大明要都是像你们这样选女婿,哪里有那么多举人的指标哇?不是有很多美貌姑娘要等到大龄女子了吗?
不过想想,赵克虎和孙九叔都是中产阶级了,中产阶级想找门第高点的女婿,也是可以理解的,而且芳姐儿和赵金凤的年纪都不大,还属于‘拿俏’的阶段,等过个几年,估计便不会执着于找女婿找举人才行了吧?
“你爹对我应该会放宽限制,上回你爹不是当着你的面……”韦宝没有说完,怕人家听了去,也是给赵金凤留面子。毕竟女方主动向男方提亲,是不光彩的事情。
赵金凤明白韦宝没有说完的话,并不是很介意,不过很感谢韦宝没有说出来,笑道:“我家的事情,我爹做不了我娘的主,所以,他不管说什么,都不用太当回事。但是我爹要是反对的话,也是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