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林轩选择了“我全都要”,作为他妈妈兼经纪人,刘芯薇接下来的任务就是帮他去争取最大的利益。
刘芯薇做事雷厉风行,跟新线影业联系后,她就订了星期四飞深城的机票。周日她回到江城时,一切已谈妥了。
林轩参演《红番区》,除了可以拿到基本片酬万米元外,还享有北米地区的票房分红以及大陆地区-&bsp&bsp的票房分红。至于香江、宝岛和岛国市场,那是嘉禾的自留地,想拿分红是不可能的。
年,分账片的政策已经出来了,一年就引进十部,港澳台地区和好莱坞都算在内。嘉禾倒不担心抢不上分账片的名额,他们关心的是分账比例,这个由华影公司说了算。
按照政策,发行方华影公司和制作方总计可以分到的票房。其中,制作方可以拿到-&bsp&bsp。至于到底拿,还是,那就看制作方和华影公司是怎么谈的了。
嘉禾知道,华影公司因为《小鬼当家》系列译制版的事,欠了刘芯薇一个人情。所以,他们才给林轩设置了一个阶梯分红比例。如果华影公司只给,那林轩就只能拿到其中的(总票房的);如果华影公司给了,那林轩就能拿到其中的(总票房的)。
总之,嘉禾的意思,就是让刘芯薇去跟华影公司把分成比例谈高点。
《红番区》开拍的时间是年月日,不过剧组一开始只是去纽约取点外景而已。虽然故事的背景地是纽约市,但电影实际的拍摄地市是枫叶国温哥华市。按照合约,林轩在年月日之前进组即可。
除此之外,刘芯薇还争取到了《红番区》的投资份额,可以享受电影全版权的收益。
《红番区》这部电影的投资和分红情况相当复杂。刘芯薇加入后,电影的投资比例如下嘉禾影业,新线影业,香江佳影。电影的总预算是万米元,三方各自出资万米元、万米元、万米元
刘芯薇继承了香江那家投资公司后,在年初把公司清算解散了。解散之前,公司账上已经有亿港币了。这些钱,一部分打算用来投资香江楼市,另一部分用来成立了两家公司–&bsp&bsp香江佳影和宝岛佳视(fetelepy)。顾名思义,前者是投资香江电影的主体,后者是投资宝岛电视剧的主体。
需要说明的是,香江佳影虽然和米国佳影名字相同,但没有任何层面上的资本关系。
在刘芯薇加入以前,嘉禾影业和新线影业的投资比是。双方约定的是,嘉禾影业拿走香江、宝岛、大陆、岛国四地的分账票房以及其他地区的分账票房;新线影业拿走其他地区的分账票房。版权收益,包括音像制品发行和租赁收益以及电视版权收益等,按照投资比分配。
邀请林轩是新线影业提出的,他的片酬也是由新线影业支付的。刘芯薇加入以后,三方在谈判中争论的焦点是,林轩这万米元片酬是否应该纳入电影总预算中。
新线影业当然希望把这万米元加入到总预算中,那样他们可以享受更多的版权收益。嘉禾一方自然反对,他们认为邀请林轩就是为了在北米地区多卖票,而北米地区的分账票房主要归新线影业,所以他的片酬应该纳入北米地区的宣发成本中。出于利益考虑,刘芯薇自然是支持后者了。
谈到最后的结果,就是影片万米元总预算保持不变,林轩的片酬纳入北米地区的宣发成本中。
这个问题谈妥了,新的问题又来了。新线影业提出,既然林轩的片酬已经纳入北米地区的宣发成本了,那他们的发行部门应该按照比例提取的宣发代理费用。
虽然新线影业是《红番区》的投资方之一,但那是电影投资部门的事。电影发行部门,该怎么收费还怎么收费。
嘉禾影业和刘芯薇当然表示了强烈的反对意见。谈到最后,还是新线影业让步了。
还是举个例子来说明吧。假如《红番区》的北米地区票房为万米元,那么投资方差不多可以拿到万米元的分账票房。这部分钱,首先要扣除宣发成本和宣发代理费用(二者相加就是宣发费用)。《红番区》的原定宣发成本是万米元,宣发代理费用是万米元。再加上林轩的片酬万米元,宣发费用总计是万米元。
这样,投资方理论的到手金额是米元。但这部分钱,还要优先给签订了分红协议的演员和导演分红。林轩是,杰克·成是,唐继礼是,那么投资实际的到手金额是万米元。
莫要惊讶,在年,杰克·成大哥就是这么值钱。他接香江本地的影片,报价是万港元加的票房分红。为了打开国际市场,这次他还主动降价了,他出演《红番区》的片酬是万米元、的全球票房分红和的版权收益分红。
剩下这万,香江佳影可以分到,也就是约万米元。再剩下的部分,新线影业可以分到,也就是万米元;嘉禾影业可以分到,也就是万米元。
也就是说,只要《红番区》在北米地区的票房达到万米元,新线影业仅凭票房,就可以获得万米元的利润。
搞定《红番区》后,刘芯薇便把目光投向了《摇啊摇,摇到外婆桥》。她对张亿謀这种私下联系林轩的行为有点不满。不过,华国毕竟是一个人情社会,不像米国那样,一切都得按规矩来。刘芯薇不满归不满,理解还是可以理解的。
她已经打定主意了,六月下旬和投资方魔都电影制片厂谈判时,怎么也得从对方身上咬下一大口肉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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