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知道,那声音很轻,但是不急不慢,又持续了很长时间——”
“——咚!咚!咚!”
“让人听了,隐约有种心里痒痒的感觉。”
“我觉得忽然有点口渴,就起床喝了点水,但是那声音在我喝完水后变得更明显了,我感觉有点不正常,因为要真有人在敲门,老张他们一家睡的再死,都该被吵醒了的,就算不给开门,也该出个声音吧但是没有,他们家就像没有人一样,或者他们家里有人,但是能听见那声音的,只有我自己?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哪来的胆子,走到门口,想按开灯,从猫眼里看看敲门的到底是谁是什么东西。”
“你看见了?”
“算是吧,不知道为啥,昨晚我家客厅的灯,死活就是按不开,今天早上我又试了一遍,灯明明没有问题,但是昨晚不管我怎么按都按不开,你说古怪不古怪。”
“然后吧,我就往猫眼里瞅,因为走廊上的灯亮着,所以就算不开灯,我也能隐约看见什么。”
“但是就在我把眼睛贴上猫眼的瞬间,敲门声,不响了!”
“我冷汗都快从脑门上滴下来了,吓得一路小跑,跑进了卧室里。”
“但是我确实看见了什么,虽然只有那一眼我看见了在老张家门外面,站着个女的!”
“女的?”
“对,就是那种那种电视里才能看见的女的,穿着红布旗袍,身材绝了,但是看不见脸,头上盖着以前结婚的时候,新娘带的红盖头。”
“红盖头?”
“哦,你们这些年轻人可能没怎么亲眼见过,现在的婚礼都改成婚纱了白婚纱白头纱那种。”
“不过我们以前只有家里有人死了,才会穿一身白,那叫孝服我总觉得那样穿不吉利。也不知道是怎么流行开的。反正模样露的再多,也没有以前的旗袍红纱裙漂亮。”
“大爷,咱们说的是张延顺,那晚你到底看见了什么?”
“噢噢,行吧其实人都是有好奇心的,我不是在作死你能理解吧,昨天晚上,我看了她一眼,我感觉她是发现我了,但是回卧室前,还是偷着胆子下意识又瞅了一眼。”
“但是没有了,那个穿着旗袍的女人不见了。”
“老张家门口,摆着双红鞋。”
“红鞋?”
“红色的绣鞋,外面的绣花用红色的金丝线勾了边,模样小巧又精美,很像以前的达官贵人家里的富家小姐穿的。”
“只不过”
“我不知道你听说过没有,老话说,鞋对床鬼压床,鞋对门鬼进门!”
“那双红绣鞋,鞋尖正对着老张家门口!”
“呼呼我觉得可能是张延顺那混小子,在外面犯了什么忌讳,把小鬼儿带进了家里,所以才会死的!”
“不过,那女鬼的模样确实漂亮,你看过‘林正英’的电影没有?”
“女鬼都是会勾人的,那小子多半是动了色心,这才被女鬼勾了命去”
“谢谢你啊,大爷。”
邹夏带着小脸关掉手机录音,
‘张延顺是否动了色心我不知道,但是我感觉,大爷你再年轻的岁,可能昨晚就不是跑进卧室里,而是扛着女鬼跑进卧室里了啊!’
走出张延顺住的小区,正好是中午,邹夏在外面吃了午饭,然后把录音交给了正调查张延顺死亡案的刑警组。
不断的给警察阵营透露情报,
看似他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和警察阵营的玩家们合作,先度过眼前的任务再说。
单就抓凶手来说,所有阵营里,应该警察阵营是最便捷的。
理由成立。
警察阵营的玩家们,会以为看穿了邹夏的真实目的,然后多半会偷偷找上他。
虽然戒心不一定那么快的消除,
但是只要邹夏沉住气,把自己的表面人设‘胆小,二五仔,没有心机’演下去,他们失去防备是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有了合作,有了了解,才方便后面捅刀子嘛
这是标准的邹夏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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