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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送菜!(1 / 2)

灾厄之冠 颓废龙 3900 字 8个月前

黑土大地上,山林茂密,难免就有些奇怪的东西。

老李刚生下来的时候,就被自己的爹老老李带着认了干妈树,逢年过节都会去给上香,一开始是老老李带着去的,现在是老李自己去的。

年轻的时候,老李也不愿意去,但是碍着自己老子的面子,不去不行。

真不去?

大鞋底子抽脸。

真的往死里抽。

而且,说来也怪,每次给干妈树上了香,进山里总能采着不少山货,有时候还能碰到大肥兔子,就这么直愣愣地撞死在树桩上。

不是一次。

是每年他生日的时候,总来这么一次。

老李年轻的时候,就是靠这些兔子解馋的。

后来年纪长了,也就习以为常。

再加上时不时听老人说,一些事情老李也就听着了。

反正没啥坏处,拜一拜就是了。

不过,五仙儿的事不同。

老李真见过。

不说屯子里,单单是城里,王家就有保家仙。

有次阴天下雨,王家府邸上头有长影闪动,他当时看到了,或者说整个城里的人都看到了,有人称常仙儿,有人称柳仙儿。

具体是啥,老李也不知道。

但肯定不是外五仙儿。

王家行事儿一向规矩,不是外五仙儿的道道。

外五仙儿和五仙儿不同,看起来更灵,实际上则是大凶。

有时候,更是催命。

听说早年间,黑土大地上还有人将五毒立堂口,成外五仙儿的,一开始红红火火的,热闹非凡,后来一场大雨,电闪雷鸣的,最终整个屯子都没了,还牵连了附近的屯子。

连个尸骨都没找全乎。

而眼下又不同。

之前那是天灾。

这次,可是人祸!

那山猪坐着轿子,穿着坎肩,迷楞地看去,就好似人一样。

显然是有道行的。

蹄子一般的手里则是拿着好似桃儿一样的果子大口大口的吃着,等到老李再细细看去,那哪是什么桃儿,而是头颅。

婴孩儿的头颅。

咔嚓一口,就是一半,往里一松,嘎吱一嚼,就囫囵咽下。

接着,又从一旁的布兜里一摸,就又掏出一颗来。

“艹,你个瘪犊子玩意儿!”

看到这一幕的老李直接破口大骂。

哪个年月,孩子不是父母的心头肉啊?

丢了孩子的,就是天塌了一样。

那些拐孩子的,被逮住,根本不用送衙门,直接就乱棍打死。

像这种吃孩子的,更是得弄死,不然得霍霍更多人。

“给我瞄准了,干这畜生!”

老李吼着。

老李手下的伙计也不是怂货,都是山里来往,整日里面对豺狼虎豹的汉子,面对这架势,有点发怵,但却没吓傻。

听到掌柜的话,立刻,两杆抬枪就对准了那轿子。

砰!砰!

成片的弹丸覆盖着打了个过去。

但是还没有射到跟前,弹丸就扑簌扑簌地跌落。

伙计们傻眼了。

老李也有点愣。

轿子上,穿坎肩的野猪则是哼哼唧地跳下了轿子,四肢着地,前腿用力一刨地,就冲着屯子里冲了过来。

那速度快极了。

屯子里的青壮还没有回过神,这野猪就一头撞在了,老李家的夹青砖的墙上。

砰!

尘土飞扬,砖石四溅。

能够抵御子弹射击的草泥青砖墙就这么被撞穿了一个两人多宽的大窟窿。

李家屯的人大惊。

“快堵上!快堵上!”

不少人大喊着。

谁都明白,这墙就是此刻的命根子啊,一旦没了,绺子们直接就冲进来了,到时候,绺子人多,李家屯就得完蛋。

老李更是明白。

掏出短火枪对准了野猪就是两枪。

老李打算引开野猪,让伙计们先堵住口子。

与之前成片弹丸无功而返不一样。

这一次两粒弹丸打在了野猪的身上。

噗、噗!

厚厚的野猪皮上,多出了两个眼儿。

却没有伤到肉,只是擦破了皮。

不过,就算是这样,也让那野猪盯住了老李,闷头就冲了过来。

老李早年间猎户出身,身手那是有的。

躲闪腾挪间,从腰里抽出了用的最顺手的开山刀——一种宽头,厚刃的半长刀,分量很重,足以七八斤,刃口也是锋利,侧身一闪,刀刃就擦过了野猪。

老李心底顿时一沉。

没伤着!

那手感骗不了人。

滑不溜秋,好像是泥鳅。

糟了!

成精的野猪还蹭老松树!

在黑土地的林子里,豺狼虎豹并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反而是野猪,一头三百多斤的野猪,没有七八个猎人,带上十几条狗,根本碰也不敢碰。

不仅是力气大,脑子愣,逮住一个死命霍霍你。

还因为皮厚,爱蹭老松树,一身的松脂,滑不溜秋且刀枪不入。

刚刚看着货,穿着坎肩,老李以为有道行的野猪和普通野猪不一样。

没想到,还一样。

甚至,裹得更厚了。

心念电闪间,老李就地一滚,躲开了野猪回身一撞。

可等野猪再次兜回来,又一撞的时候,老李躲不开了。

毕竟不是早些年山林里讨生活了,十几年守铺子的日子,早让老李有了将军肚,手脚也慢了不少,眼看就要被撞倒在地了,老李眼前一花,就觉得有人伸手。

人求生是下意识的,是本能。

老李抬手一抓。

整个人就被一拽。

等到躲开野猪那一撞之后,这才发现刚刚那是什么手,是一根树枝。

怎么回事?

老李一愣。

野猪则是越发哼哼唧了,喘息声也是粗重了不少,一闷头就再次向着老李撞来。

这次老李反应极快,闪身就躲。

不过,却没用。

一只手不知道什么时候按在了猪头上。

这手修长、白嫩,煞是好看。

任凭野猪怎么挣扎,就是挣不脱。

地面上的砖头都被刨烂了,都动弹不得。

刹那间,气势汹汹的野猪,就被按那了。

所有人不由自主地顺着这手,看向了这手的主人。

那雪,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

乌云也散了。

月光照下来的时候,让人看清楚了那人的脸。

莫生一!

月光下,所有人,都看得真真的。

穿着白色单衣,一手背在背后,一手轻而易举按着野猪的莫生一。

屯子里的人看到这一幕都是倒吸了口凉气,他们又不是没见过这野猪撒疯的模样,哪能不明白这手的力气有多大。

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时候看着莫生一的白色单衣,在月光下越发的亮了,那脸则是越发的俊俏了。

“莫先生!皮袄!皮袄!”

远处李长海的喊声惊醒了众人。

老李更是连连拱手。

远处端着黑狗血的李富贵则是傻愣愣地站在原地。

唯有李长海不同。

这憨厚小子看着莫先生单手按着野猪,完全就是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

就这么上前两步,将皮袄披在了莫生一的肩膀上。

歌德眼角扫了一下李长海。

看到憨厚小子脸上那副信心十足,一脸本该如此的模样,忍不住细细回忆着两人之间的过往——似乎是莫生一给他表演了一个三仙归洞的戏法,就把这小子唬住了。

没错!

就是三仙归洞。

三个碗三球的把戏。

这小子是不是傻?

歌德心底想着,目光则是看向了这野猪,膘肥体壮,蹄膀自然要烤着吃,猪头尾巴则是要卤,里脊自然是炒,腰间肥膘先做油渣,再红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