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就在卡露拉那边带着美味佳肴离开之后没过多久。
林觉也高高兴兴地提溜着一个不大的饭盒,开着他的小摩托车跑了回来。
“咱们老百姓啊,今儿真高兴~~~~~~”
伴随着一阵犹如古神奏歌般的哼唱声响起,林觉打开铁门把摩托车推进去。
然后熟练地一脚把凑过脑袋来准备闻饭盒的狗头踢开,不让狗子沾染自己心中的圣地。
每当林觉带着自己最喜欢的隆脚饭回来的时候,狗子都会立即过来闻,再用一脸期盼的表情看着他。
而林觉自然也不会亏待这位老伙计,而是会拿个馒头沾一点肉汁,告诉狗子这是猪脚,然后再看着它美滋滋地吃下去。
真不错,那堆破烂电视机零件居然卖了五十块钱,足够买三顿猪脚饭了。
拿着装满了梦想的饭盒回到书房时,时间也已经来到了中午。
于是林觉一边打开电脑,一边打开饭盒,看着里头整整齐齐码在饭上的一小叠肘子肉,露出了满足的笑容。
说来也奇怪,这玩意虽然叫“隆脚饭”,但这玩意其实并不是用猪脚做的,而是用猪肘做的,大概是因为南方人不怎么区分猪脚跟猪肘的关系吧。
但猪肘也有猪肘的好处,因为里头只有一根大骨头和一根小骨头,剩下的都是纯肉,并且肥皮下脂肪丰盈醇厚,所以弄好后看着就特别诱人。
每次进入卖这种快餐的快餐店里,林觉都很喜欢看着大量枣红色的猪肘在小火慢炖的卤汤里头翻腾,直至肉皮软糯,油脂尽除,汁味尽入。
这肘子再经过师傅大刀剁成小片或者长条,放到碗里,最后淋上一勺灵魂的卤汤,加上一些解腻下饭的脆爽酸菜和一些卤制肉卷,一碗猪脚饭便大功告成。
对于林觉而言,生活的乐趣便在这享受这一碗简单的美味佳肴里头。
夹起一块连肥带瘦的软糯肘子放进嘴里一抿,都不用嚼,浓郁的脂香便已经伴随着强烈的兴奋直冲脑门。
一寸寸软烂咸甜、油脂逼人的皮肉和筋膜,配热热的米饭,吃得人根本停不下来,简直就是可爱猪猪的宇宙光辉。
然而,当今天林觉美滋滋地吃着猪脚饭的时候,他却想起了不久前被自己好好恶整了一顿的卡露拉。
哼哼哼,那家伙虽然是什么血族亲王,但她所在的世界还是比较原始的维多利亚时期,而且还是以“日落帝国”为基础设定出来的背景,肯定没什么好吃的。
众所周知,日落帝国的食物,那真的是贝贝看了都要摇头的那种。
那鬼地方天天不是炸鱼薯条就是薯条炸鱼,时不时再来点儿什么罐头豆子、煎烤培根、煎鸡蛋、香肠啥的,顶天了煎个牛排,这就算是美食了。
一想起卡露拉捧着一包泡面当好东西的那副没见过世面的模样,林觉便感觉手里的盒饭一下子散发出了冉冉光辉,仿佛被美食之神开了光似的,吃起来更加美味了。
卡露拉啊,你哪怕实力惊人,可这么美味的隆脚饭,你见过吗?吃过吗?没有吧。
这就是为什么我是造物主,而你不是,我想让你吃炸鱼薯条,你就只能吃炸鱼薯条。
顿时,林觉嘴角一扬,露出一副“我又赢麻了”的表情。
然后他随手一边吃着饭,一边开始单手码起了字,想看看卡露拉在被自己玩弄了之后是何等懊恼的表情。
用那个女人懊恼的表情来下饭,想必能让这碗十五块钱的猪脚饭更加美味林觉此时此刻还是这么想的。
只不过就在他打开码字软件开始码字后,呈现在文字上的却是一副让人难以想象的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