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这个皮球又给我踢回来了,不过霍大叔谨慎的态度值得肯定,他们四个只是普通人,并不具备对付参妖的力量。
我想了想说:“道义上来说,参妖做出那样的事情,不值得原谅,我们的讨伐是名正言顺的,半路被收买就收兵,这实在说不过去;利害上来说,目前我们的队伍很壮大,补给充足,进山绰绰有余,另外,每干掉一只参妖,对我们来说都是巨大的补益。最后,参妖几次想害我们,其实我和它们也早就结下梁子,这不仅仅是你们村和它们之间的事情了。”
“对!”三个小伙兴奋起来,举起拳头,“进山!”
我又补充道:“按理说,人家拿这株千年人参来收买我们,我们拒绝退兵,应该硬气地扔在地上再啐上一口!可是这毕竟是千年人参……”
张歌奇说:“林大夫,你这样说可就错了,我们这是不要脸地收下好处吗?这不是张富贵的遗体吗?它们背刺自己人是不仗义,我们把张富贵的遗体带回村里,是为了让它和家人见最后一面,得到妥善安葬。”
我笑了,“你这个理由我给满分,行吧,既然是张富贵的遗体,咱们就带着它。”
我心中闪过一念,张富贵这个不久前还说过话的人居然就这样死掉了,并且装在我的包里,挺不可思议的。
就在这时,一阵喀嚓喀嚓的动静传来,把大伙都吓了一跳,回头一看,只见小胡蹲在那副黑色铠甲边上,一脸无辜的表情,那副铠甲的胸部居然打开了,内部有一个可以嵌入一个人的人形凹槽,以及一些操纵杆似的东西。
张歌奇纳闷地问:“小胡,你是怎么打开的?”
小胡摇头,“我不知道,碰碰,就碰开了。”说着,小胡又用手指戳铠甲的腿部,但这次没这么好的运气了。
张歌奇对着打开的铠甲研究一番,这果然是个像单兵装甲似的东西,它所依仗的能源究竟是什么,谁也说不清楚。
我端详着说:“这看上去像是巫术和机械的结合。”
“这太朋克啦!”张歌奇说。
“什么朋克,净整些怪词儿。这东西用了这么多玄铁,我不知道参族是怎么造出来的,当然,它们活得久,可能是捡的或者缴获的,应该这和参族的整体画风不太搭。”
张歌奇跃跃欲试,“我穿上试试看能不能驾驶它。”
“别别别!”我急忙拦住他,“这个东西我们没有搞清楚来龙去脉,万一你被卡在里面出不来怎么办?”说着,我把打开的胸甲用力推回去,推到某个节点,就听见喀嚓一声,它又扣上了。
我提议大伙在这儿休息吧,虽说时间尚早,可是霍春身上旧伤未好又添新伤,要是强行上山的话,我担心他会继续受伤,再者参族现在是妥协的态度,只要我们按兵不动,它们应该就不会来骚扰,索性就在此休整半天。
霍大叔便在地上挖坑,准备起个火堆,巨大的铠甲躺在地上,再把铠甲架在外侧,用来遮风非常完美。
燃起篝火后,我们在上面支起餐具,弄点午餐肉和兵粮丸煮成粥吃,小胡被这种香喷喷的气味吸引住了,口水从嘴角流出来,我给她盛上一碗,她吃得糊了满脸,然后递出空碗,表示还要。
我拿出手巾给她擦脸,张歌奇笑道:“小胡真是太可爱了,你打一直跟着我们吗?”
小胡拉住我的胳膊,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