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此一幕,伙计心里有数,周围的食客也都明白了。
是个雏儿!
还是个有钱的雏儿!
简直是完美的肥羊!
碰上这样的公子哥如果不杀人越货,简直暴殄天物!
周围的流寇悍匪心中火热,但谁都没用主动出手。
群狼环伺,羊却只有一只,谁先动手谁就得死。
“客官,您的菜来了!”
伙计吆喝一声,听上去是在提醒项阳,但实际上却是在告诉周围人赶紧动手,后厨等着人肉下锅呢!
“嗯!”
项阳点点头,随手夹起一块肉。
肥瘦相间,浓香诱人。
如果不是事先知道的话,根本分辨不出竟然是人肉。
吃人肉这种事情,自古有之。
暴元入侵时,只要比马鞍高的汉人都杀掉,腿全都砍下来挂在马屁上面,风干了做口粮。
五胡乱华时,汉人更是被叫做两脚羊。
除此之外,便是灾荒年代易子而食了。
区别在于,前两者是异族入侵,而后者则是被逼无奈。
人在饥饿的时候,其实跟野兽没什么两样。
这是生物最底层也是最重要的生存欲,即便失去了理智,也会拼了命的活下去。
蝼蚁尚且偷生,更何况是人?
不过现在的情况,明显还不到吃人肉的时候。
项阳用筷子夹起一块肉,在众目睽睽下甩手丢了出去。
这些人不是不敢出手吗?那就让他来挑起争端。
砰!
狠狠一巴掌拍在桌子上面,滚烫的汁水贱了旁边桌子的人一脸。
项阳就跟没看到一样,怒声道“欺人太甚,真以为老子不知道这是人肉吗?立马换了,不然小心狗命不保!”
旁边的凶徒悍匪早就对项阳虎视眈眈,此时汤汁溅到身上,让他心中大喜。
送上门的机会,如果不抓住,是会被雷劈的。
“好一个嚣张的小子……你他妈烫到老子……”
嗤!
长剑出鞘,人头落地。
殷红的鲜血喷涌出来,将周围的地面和桌椅全都染红。
场面突然安静下来,众悍匪看着这个少年模样的男人,心中悚然一惊。
本来以为是个三脚猫,没想到竟有如此手段。
那人虽然实力一般,但也在江湖上混了十几年,就这么被一招秒杀?
“不对!是那把剑!”
一抹寒光,人头落地。
若是能手持此剑,天下还有谁能与之争锋?
众人死死的盯着项阳手中的精钢符文剑,脸上逐渐浮现出贪婪之色。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宝物在前,没有人不动心。
果不其然,之前的死亡没有让这些悍匪退却,立刻便有人打着为其报仇的名号找项阳麻烦。
“无耻小人,竟然敢杀我兄弟,找死!”
怒喝声如雷霆炸开,一个长着络腮胡子的大汉手握九环刀,冲着项阳便劈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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