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项阳一千多米远的地方,一男一女两个人站在半山腰,表情十分疑惑。
“这真的是咱们那个除了勇敢、帅气、聪明、无私、正直、善良、大气、温柔之外,几乎一无是处的儿子嘛?这杀人灭口、挖坑埋尸的手段,咋跟你年轻时一模一样?”
女人十分怀疑,自己的儿子是不是被鬼上身了。
“多亏跟我一样,只是杀个人而已。要是跟你一样,还不得把人家老窝给掀了。”
男人撇了撇嘴,手中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了一只又大又肥的鸭子,开始不慌不忙的拔毛。
“我去做饭,等会儿子回来了你去埋尸的地方种上几棵龙脑香。”
“为什么种这东西?昆虫非常讨厌龙脑香的味道,种上之后鸭子都没虫子吃了。”
女人疑惑地问道。
“保护植物,一般人不敢砍!”
女人:“???”
……
“我回来了!”
项阳扯着嗓子嚎叫一声,立刻便有一条黑狗狂奔出来。
这条狗叫握手,已经十岁了。
有些人或许会疑惑,怎么给狗起名叫握手呢?
说来话长……
项阳的前任从路边把它捡回来之后便开始训练它握手,喊一次“握手”就喂一块饼干。
连续重复了二十多次之后,这傻狗便坚定不移的认为自己的名字叫“握手”。
“嘤嘤嘤!”
握手兴奋的跟狗一样,围着项阳又蹦又跳,顺便呲了一脚的尿。
“记住,你已经是一条成熟的老狗了,要稳重!”
项阳一只手揪住狗脖子上的皮,另一只手在狗蛋上弹了一下,握手立刻老实下来。
“快来吃饭了,做了你最爱吃的生撕活鸭!”
项天良招呼一声,将做好的饭菜端上桌。
“哇,太香了!”
忍不住夹起一块肉放到嘴里,浓香馥郁,鲜嫩多汁。
一大口肉下肚,立刻便感觉到有股气流顺着经脉流转。
“等等!气流?”
项阳精神一振,又赶紧当成什么都没发现一样,继续胡吃海塞。
只不过趁着吃饱饭收拾桌子的时候,项阳偷偷地将一跟骨头放进了存储空间。
有父母疼爱,有狗子依赖,这样的人生岂是幸福美满能够形容的。
项阳在家里大吃大喝,足足呆了一星期才恋恋不舍的离开。
他还要去参加考核,再晚点就赶不上了。
三次副本通关之后,便可以选择去大学或者先遣队,当然也能直接工作。
若是去先遣队,便要跟随老队员进行为时一个月的野外探索,根据老队员的综合打分来决定是否通过。
若是考大学,那么就组成专门的小队,由校长带领执行任务。
抵达集合点之后,项阳一眼就看到了胡桃儿,赶紧凑了上去。
“你是准备为我送行吗?”
项阳丝毫不在意别人的眼光,一把搂住胡桃儿纤细的腰肢,让那两个大食堂紧紧贴在自己的胸膛上面。
胡桃儿脸蛋微红,并没有挣扎,“我是这一次的主考老师,如果你表现不好的话,我可是会给你判不及格哦。”
(不要以为感情进度太快,如果你和这样的女人接触过,就会明白只要能抗住揍,挤开她心中的膜深入进去很容易。当然,也有非常大的几率会坐牢。)
“没关系,要是考不上,我就指望你养活了。”
项阳手上微微用力,意有所指的说道:“我就喜欢吃软饭,很软很大的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