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恩的大脑达到了无与伦比得冷静,没有丝毫杂念,准确无误地在胸口处完成了接球,那标准的梭子球,让他的接球变得轻松简单起来,双手伸直不需要任何调整,稳稳当当地就完成了橄榄球的控制。
转过头,视线之中就可以看到近在咫尺的边线了——比赛时间紧迫,立刻出界,暂停时间,这是关键时刻的最佳选择;但同时,视线余光还捕捉到了近在咫尺的端区角柱。
于是,吉恩左脚重重一垫,一个紧急刹车,身体肌肉紧绷到了极致,硬生生控制出了前冲的惯性,岌岌可危地在边线之内停了下来;然后右脚狠狠地踩在了地面草坪之上,险之又险地控制在了界内,猛然发力,强制性地将身体扭转了过来,整个人犹如老鹰一般腾空飞翔起来;借助着右脚蹬地的力量以及惯性前冲的势头,真正地翱翔了起来。
在这一刻,吉恩可以清晰地感觉到狂暴的风流过双臂、流过头盔的轨迹,世界完完全全安静了下来,只剩下猎猎作响的风声在耳边不断激荡着,身体轻盈地犹如一片羽毛,顺着暴风滑过的轨迹,往前俯冲。
他喜欢这样的感觉。
双臂犹如雄鹰的翅膀一般张开,右手单手牢牢地抓住了橄榄球,一个俯冲,然后就利用橄榄球狠狠地撞掉了端区角落里的角柱,视线之中可以清楚地看到那橙色的角柱被撞到在地。
紧接着,地心引力就开始加速,时间和空间都瞬间以数倍的速度加快起来,吉恩整个人狠狠地撞到了草地之中,掀起了大片大片的草屑,然后就看到了蓝天和阳光,再就是裁判的哨声,“哔,达阵!”
上帝,他真的是爱死了这项运动!
……
杰夫-洛克屏住了呼吸,完完全全地屏住了呼吸,死死地盯着电视屏幕,死死地盯着泰德-吉恩,然后就看到了世界上最美妙最动人的一幕——
泰德-吉恩整个人高高地腾空飞起,以雄鹰展翅的姿势,在端区前沿,滑翔而过,用橄榄球触碰到了角柱,然后重重地落在了地上,完成了达阵!那优雅曼妙的姿势,那英姿勃发的动作,将橄榄球的力量与控制展现得淋漓尽致,同时也将橄榄球的战术与意识完美得结合在了一起。
“砰!”
杰夫猛地整个人就跳了起来,膝盖狠狠地撞在了酒吧的吧台之上,顿时龇牙咧嘴起来,但,他不在乎,只是忘乎所以地嘶吼着,“达阵!达阵!达阵!啊啊啊!”脑袋一片空白,只是笨拙而单纯地嘶吼着,“啊啊啊!”
整个酒吧都沸腾了,乔纳森-鲍德温疯狂地咆哮着,“达阵!”紧握的拳头,紧绷的肌肉,朝着视线里的每一个人嘶吼着,毫无保留地宣泄了自己的激动和亢奋,“达阵!”即使脸孔扭曲了,即使浑身都在颤抖,即使声音就要喊不出来了,但他还是不在乎,“达阵!”
所有人,酒吧里的所有人都在欢呼尖叫着,就连安东尼-蒂诺佐也重重地挥舞着拳头,“真他/妈/的漂亮!”然后不断对着电视机屏幕敲打着拳头,怒不可遏地喊着,“看到了吗?看到了吗?见鬼的!你们都去死吧!我们是49人!我们是49人!啊啊啊!”
他们达阵了,他们成功地达阵了!在距离比赛结束还有四十九秒的时候,他们完成了达阵,将比分追平为“27:27”,只要踢进附加分,他们就可以逆转比赛!他们做到了!继常规赛第二周逆转达拉斯牛仔之后,他们再一次做到了!
喊着喊着,乔纳森就开始泪流满面,滚烫的泪水大颗大颗地往下掉落,怎么止都止不住。
一个粗糙的大老爷们,此时却站在沸腾的酒吧中央,哭得像一个孩子,嚎啕大哭起来,几乎就要喘不过气来。
不仅仅是因为一个达阵,也不仅仅是因为一场胜利,哪怕是逆转胜利;而是因为陆恪——
站在球场之上,看起来弱不禁风的陆恪,仅仅只是今年的落选新秀球员,不过二十二岁而已,但就是这样一个所有人都不看好的球员,却在比赛之中展现出了坚韧不拔的毅力和果敢,即使面对全场十四次冲撞、两次擒杀,即使面对球队状态不好、节奏失衡,即使面对全场困难,他依旧没有放弃。
陆恪依靠着自己的肩膀,扛起了整支球队,将进攻组球员们牢牢地拧成一股绳,那种不屈不挠、永不言弃的气魄,强硬地杀出了一条血路,在关键时刻,连续两次长传的致命打击,收割了堪比金子的一记达阵。
那股精神气,那股魄力,狠狠地敲打着乔纳森的胸膛,愧疚地说不出话来,无地自容。他痛恨过去这几周的自己,但更加欣喜陆恪的出现,上帝,他已经十几年没有看到这样的旧金山49人了。
因为热爱,所以疯狂;因为执着,所以感动。
乔纳森终究没有支撑住,泪水彻底决堤,放肆地大哭起来。他欠陆恪一声道歉,他还欠陆恪一声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