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杨笑着摇了摇头,他这辈子可能也赚不到赵雪那么多钱,更别提李晓青了,当年在汉诺威和自己打情骂俏的妮子现在已经登上了福布斯华人富豪榜。
“还来当我的御用记者吧。”
“当然了,这他妈还用问?”程浩瞪圆了眼睛:“你这条大鱼我不去霸占那得有多傻呀!卓杨,你这辈子甭想甩掉我了。”
“啊哈哈哈哈……”又一起大笑起来。
笑声中,程浩仰着头喃喃说到:“在汉诺威的日子,真是神仙呐!我这一辈子都过不够。”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客厅里亮起了灯,橘黄色灯光下,侧墙上那副彩铅素描呈现出淡淡的朦胧,画上面光脚少女手持着的芦苇须子似乎在随着空调冷风的吹拂轻轻摇动。
夏天里的人总会有这种感觉,坐在凉爽的房间里,明明知道外面十分酷热,却很难想起那种熟悉的热是怎么样一种灼人。
“程浩,你后悔吗?”卓杨问他。
“说心里话,有点后悔。”程浩没有沉吟:“压力太大,而且用了三年时间,人一辈子有几个三年?如果这三年我一直跟着你,名气应该不会比现在低。何况,我还辜负了赵雪三年。”
“程浩,你害怕吗?”卓杨又问。
“怕!非常怕,怕得要死。尤其从逃亡以后,我知道捅了篓子,但没想到篓子这么大,那些人能量有那么强。被追杀的时候,我吓得全身不停颤抖。他们殴打我的时候,我完全不敢还手,连遮挡都不敢,哪怕我有一米八的身高,可还是不敢。”
“老穆和猴三儿救我的时候,他们和歹徒打得那么激烈,可我根本不敢去帮忙,我吓坏了。”
“九山杀人的时候,我就像看见了魔鬼,我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引发一场杀戮。那会儿,我害怕得想自杀,我不敢看,想抠了自己的眼睛。”
“现在还怕吗?”
“怕,我绝不想再有那样的经历,就算知道自己最后一定会没事,我也不想再来一次,给多少钱也不想。”
“程浩,如果时光倒回三年前,你还会这么干吗?”
程浩沉吟了许久。“应该还是会去干的。”
“为什么?”
“害怕、恐惧、想死,那都是以后的事情,回到三年前,我不会想到三年后的事情。”
“你这个……说不通。”
“说不通就说不通,假设没有意义,重要的是已经发生了。既然时间从来就没有回头,那就说明我注定会去那么做。我恰逢其会也好,刻意营造也好,重要的是我已经做了。”
“程浩,你是个怪人,非常牛逼的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