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宋世书点点头,十分赞同。
这炖猪脚就要半个时辰时间,得炖烂了才好吃,这时间是差不多该做饭了。
“二叔,你会做饭吗?”宋甜甜虽然说做饭,可是她才五岁,小胳膊小腿的,够都够不着灶台。
宋世书笑了起来,“你二叔我当然会做饭了。”
他早年年幼的时候在布庄当学徒,除了要打理好店铺,还要伺候好师傅,这做饭洗衣样样都得来。
宋甜甜一听,眼睛立即就亮了,“那我们先炖猪脚,再做红烧肉。”
宋世书笑着点头,很是宠溺,“都依你!”
不过他得先把肥肉的猪油熬出来。
买的肉片足足十斤,宋世书留下二斤左右肥肉烧红烧肉,其他的肥肉都给它剃了下来,熬成猪油。
然后其他的排骨,肉,宋世书把它先留下来,没有立即烧,放到了院子水井下面冷藏,相当于冰镇,明天后天再吃,坏不了。
宋世书说干就干,把袖子卷了上去,就利落的开始做起来。
宋甜甜看着宋世书一个大男人拿起菜刀十分娴熟的样子,莫名的觉得二叔有点帅。
古代的男人基本没人会下厨,封建男权的国度,男人都是不做家务事的,尤其是农村,会做家务的男人简直就是稀世珍宝。
还有二叔这护短的性子,她二婶真有福气,在古代庄稼户里能嫁到这样的男人,大概是花光了八辈子的运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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