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个前提,是她要先克服了对丧尸长相的厌恶,克服她的洁癖,克服她不喜人触碰等等习惯。
心一狠,拿了根棒球棍,然后在众人的尖叫声中,冲进了丧尸湖里。
她自闭她承认,她对生活的要求高也是事实,她有洁癖这也不假。这些,在文明社会,在她还拥着好几项专利,还抱着十位数的存款可以随意挥霍时,都不是问题。
她有那条件,靠着自己的本事拥有着别人几辈子都拥有不了的一切,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这与别人何干?
她就是抱着金砖银砖,偏偏要睡在狗窝里,她高兴不行?
她就是住着几十万的房子,却穿着几百万几千万的衣服,喝着一瓶就几千上万的水,吃着几万几十万的一餐,她乐意不行?
可现在是末世了,她曾经的一切优势,已经在那一个小时的时间里通通消失。现在入目的是人在吃人,律法已经不存在,没有了所谓的银行,没有了所谓的存款,专利又算个屁?
在她的平静下,人生观世界观早已在崩塌。
她不怕吗?
当然怕!
而且很怕很怕!!
当突然被电流从手上穿透向全身时,她怕。
第一感觉就是自己要被电死了,她还有刚出生的孩子,还有视她如女还在高烧中的老张,如果她死了,他们该怎么办?
当第一次‘看’到丧尸时,她怕。
那是她经常能碰到的一对夫妻,就住在她的对面,他们俩平日里非常恩爱,都三四十了,因为妻子不会生,丈夫深爱着妻子并不在意这点,所以一直都只有两人一起生活。平时丈夫经常回来的时候总是时不时的带着小礼物或是带朵花,妻子每每看到丈夫时总是会露出她不理解的笑容,虽不理解,但她知道那笑容有个名字——幸福。
可就是这样恩爱的夫妻,丈夫却在尸变后将妻子给活生生的咬死了,无视了妻子的哀求,无视了妻子喷涌而出的鲜血,生生的扯下了妻子脖子上的一大块肉咀嚼着。
当第一次杀那对夫妻丧尸时,她怕。
那是她熟悉的人,大家一起在同一层共同生活了两年多啊,知道她怀宝宝辛苦,时不时的买菜时给她带点水果带点青菜。可仅仅是一个小时,就已不再是她所熟悉的面孔,她在他们的已经面目全非的脸上能看出上面的贪婪,他们在贪婪她的身体,他们想吃她的肉,想让她变成他们的同伴。
她站在那儿半天不动,不仅仅是因为洁癖而嫌弃,而是真的真的下不去手。他们再怎么样,起码还是人形,还是她曾经熟悉的‘人’,这与让她和杀了熟人又有什么区别?
当她将全走廊的丧尸都电成了灰时,她怕。
那一刻,她感觉自己也成了怪物,只不过是外形她更像人,不像那些被素月称为丧尸的更像人,有自己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