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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二十二章 密西西比玫瑰(2 / 2)

这个绰号一方面是源自他的名字发音“rose”,和玫瑰是同一个音。

而前面有密西西比是因为孟菲斯是密西西比河的河港城市。

组合在一起,就是密西西比河边的玫瑰,听着就很有诗意了。

而这个绰号的另外一个原因就是他的打法了,玫瑰气味浓烈,绚烂绽放,也和罗斯大开大合的打法很像。

不过现场镜头给到罗斯的时候,他看起来有点呆萌。

和打法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罗斯其实是一个很含蓄内敛的人。

历史中最经典的镜头,莫过于他在2012年全明星出场仪式上的表现了。

霍华德、詹姆斯、安东尼等人随着音乐起舞,他一个人在旁边无处安放的眼神,看一次让人笑一次。

实际上如果不是他的肤色,你很容易会把他当成一个中国人。

赛前热身的时候,小加索尔跑到勇士队这边来和孙昊打招呼。

和一年前比起来,加索尔的体型已经变得精壮很多了。

你不得不佩服的地方在于,作为全球水平最高的篮球联赛,在控制球员体型方面,NBA真的不一样。

瘦子到了这里可以很快变壮,胖子也可以很快变精壮。

当然,历史中未来那种因为对抗尺度下降导致对抗下降,球迷不用维持体型就能有好的表现就当另说了。

赛前热身结束后,现场进入到开场仪式。

灰熊队那边,罗斯、罗尼·布鲁尔、盖伊、鲁尔·邓、小加索尔。

勇士队这边,库里、孙昊、杜兰特、伊巴卡、奥登。

球迷的热情在开场仪式的时候就已经被点燃,等到双方开始跳球的时候,情绪就已经到达第一个顶点了。

奥登高高跃起把球拨回到勇士半场,勇士队赛季的季后赛大幕正式拉开。

灰熊队开场就摆了个3-2联防阵型。

这个防守阵型的目的很明确,就是给到勇士队正面防守压力,然后伺机通过抢断发动防守反击。

联防马刺队用的很多,不过用的最多的还是NCAA。

所以库里看到的时候也没有慌乱,而是淡定的指挥队友跑位。

破联防的利器是三分球,但核心要领是通过战术跑位形成局部多打少。

库里很快就把这个大学就掌握的要领用到实战中来。

在他的指挥下,伊巴卡提到罚球线,让勇士队在左侧形成了局面4打3。

这里得提一句很多人会有的疑惑,联防是区域联防,防守球员是不会离开自己的防守区域的,所以才能形成局部多打少的局面。

总结一下,联防是很有针对性的防守阵型,可以在局部给到很大的防守压迫力,但只要会破,它就会变得很笨重。

库里不慌,但是他显然对灰熊队的防守压力有点始料不及。

因为就在他指挥的时候,弧顶就已经马上对他进行包夹了。

那种包夹的突然性和速度,比常规赛的时候要强出很多。

库里包夹中想出球,结果被布鲁尔手快一拍,直接给断了。

罗斯飞身冲出抢到球,接着直接发动快攻。

孙昊的反应也很快,在看到库里被包夹的时候已经提前回防。

(库里:??)

于是乎,球迷很快就看到了罗斯和孙昊在中场的一对一。

孙昊知道罗斯的速度快,他正面防守被过的几率很大,所以直接选择了加速往回跑。

两个人转眼就从中场到了后场罚球线。

孙昊这时候转过身来准备封堵。

不过也就在他站住的一瞬间,他感觉到罗斯嗖一下就从自己眼前飞过去了。

大意了!

这家伙变向不减速!!

等孙昊反应过来再转身的时候,罗斯已经一个垫步纵身跃起,直接双手扣篮终结快攻了。

现场一阵躁动。

麦迪来勇士的第一场比赛,他们看过了威斯布鲁克是怎么打球的。

那是那种有机会扣篮绝不上篮,每个回合都感觉奔着扣篮去的暴力打法。

但是罗斯的话,虽然也是猛冲猛打,但相比之下打的更飘逸一些,类比一下的话,更像是暴力美学。

不得不说,“密西西比玫瑰”这个绰号真的太贴切了。

勇士队的前场进攻,库里想把球给孙昊,孙昊示意他继续。

首轮,勇士队有给库里犯错的空间,那也是他成长必须经历的环节。

如果一个球就让他不再继续攻的话,那库里成为雷迪克的可能性就会不断变大。

库里看到后继续持球组织。

有了第一回合的经历,他明显小心多了,控球的时候离三分线至少有个一米远。

篮球半场不小,但摆上十个人之后其实就比较拥挤。

这也是联防能成功的关键,因为防守球员在保护好各自区域的同时,还可以像前面那样扑出去进行夹击。

但是控球的人离着三分线远的话,可以减少这样的情况发生。

库里的学习速度还是很快的。

伊巴卡继续拉高位。

库里观察了一下灰熊队的防守阵型后迅速把球分给了伊巴卡,自己则迅速往底角插入,准备接球投篮。

灰熊队联防有个预判,提前往底角移动。

伊巴卡这时候得到了一个不错的出手机会,他也有中距离能力,所以直接选择了出手。

这球的选择没问题,不过就是可能刚上来手冷,伊巴卡的中距离投篮偏了点砸筐而出。

篮板球被小加索尔拿下。

小加索尔拿球就准备一手长传,但是勇士队这次退防的很快,灰熊队并没直接快攻的机会。

双方转入阵地。

罗斯持球推进到前场,小加索尔提到高位的挡拆。

小加索尔和哥哥的打法很不一样,但有些地方是有共同点的。

比如他们同样都有出色的组织能力,也同样都有一手稳定的中距离能力。

这点孙昊最熟悉了,几乎是欧洲大个子的必备能力。

而且关键是罗斯的速度是真的快,勇士队那边只能选择换。

也就是这一换,球迷看到了他的另外一个能力:急起急停!

他几乎是瞬间刹车,然后又瞬间起步,直接往右一个跳步摆脱奥登,然后赶在杜兰特协防之前抛投出手。

“嘭!”

球擦着篮板反弹进网袋。

罗斯开场连得了4分!

现场球迷看的眼里冒泡。

同样是猛冲猛撞,但是罗斯和威斯布鲁克真的很不一样。

威斯布鲁克是他冲进内线,只要让他进了三秒区,你就知道他下一步要起飞扣篮了。

但是罗斯的话,变化更多,而且最关键的是他急起急停的能力太恐怖了,完全就像子弹一样。

密西西比玫瑰,名副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