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人花十年来做同一件事,那这件事对于这个人来说,基本上就和吃饭没什么两样了。”
“所谓熟能生巧,滴水石穿,磨杵成针,绳锯木断,大抵上都是这个道理。”
“把一个有难度的事,做一百遍,一千遍,甚至一万遍,它还能叫难么?”
叶一诺十指交叉,抚摸着脸孔,眼神沉着。
“我再给你们讲一个分尸的案例,这个案例的主角是一个木匠,专门给人打造家具的木匠,他很喜欢用锤子,在杀死被害者之后,他做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先是花了六个小时,把尸体扔进锅里煮熟,然后再用锤子一下一下把尸体里的骨骼全部锤成了粉末,然后再混进洗衣粉里。这种销毁尸体的做法有没有用?有,而且作用很大。”
“首先,是给警方的经侦带来了很大的麻烦,死者的亲属见不到尸体,无法确定是否死亡,自然就会延长调查时间。其次,即便抓到了凶手,想找出最直观且最好定罪的证据,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这就等于平白无故多给了凶手一个空档。”
“在我个人看来,杀完人之后毁尸灭迹,是最好,也是最差的办法。”
“如果处理不当,留下的证据同样可以加快破案的进度。”
“大部分凶手,错就错在太过自信,且知识面不够广,误以为警方侦查的手段就那么点,才会暴露马脚。”
“实际上,除非把尸体扔进一个化学池里彻底蒸发成空气,否则怎么都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毁掉人体组织。”
叶一诺略微停顿了一下,眼神阴沉了下来,“说了这么多,就是想告诉你们,那个杀掉桂凤的凶手,十有八九是屠宰场的人。我为什么这么说?进停尸间认尸体的时候,我观察了一下十六个断裂处的横截面,然后在脑海里模拟了一下,假如分尸的人是我,我会怎么做。”
说着,他比划了几个动作,“我觉得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先割开脖子放血,跟寻常杀鸡杀鸭的做法一样,这样在处理其他部位的时候,就不会产生麻烦了。然后,我会先从最麻烦的地方开始分尸比如手和脚的连接处……”
话说到一半,叶一诺突然停了下来,“干嘛用这幅眼神看我?”
柏头和猴子皆是一脸无语。
后者道:“大哥,我这口猪血汤都还没喝完,你就跟我讲你会怎么分尸,太刺激了吧。”
叶一诺羞赧一笑,说道:“确实有些不太适合。那我换个方式说吧,我的推理是嫁接在分尸现象上的推理,首先,能造成这么整齐的切口,且没有多余缺口或者尖锐伤,凶手肯定是力气很大的男性了,再加上这十六块的切割位置,百分百符合我脑中模拟的推测,甚至跟我的思维产生了重合,所以我判断,凶手要么是个屠宰老手,要么……就是个分尸经验丰富的杀手。”
柏头接话道:“如果是后者的话,你的麻烦可就大了。”
叶一诺叹了口气:“是啊,我也不想被这种人盯上,真要去应付,一不小心就会栽跟头,我赌不起。”
柏头看了一眼渐渐开始暗沉的天气,轻声道:“万象的屠宰场就一个,距离我们只有五百米,我已经让同事换上便衣等在周围了。你来之前说,那个凶手跟你长得很像,为什么这么认为?”
叶一诺解释道:“我和桂凤唯一一次交谈时,她告诉我,遇到了一个跟我长得很像的客人。”
猴子砸吧砸吧嘴:“我说叶哥,老挝这个地方毕竟是亚洲,有长得像的人也不奇怪嘛。”
叶一诺道:“的确没什么好奇怪的,但我向来认为,巧合之所以被称为巧合,因为它本身就是一种巧合。”
猴子挠了挠后脑勺:“这话听着怎么这么拗口呢?”
叶一诺站起身,拍了拍屁股,看着周围的行人依旧忙碌,叹道:“每个人都去理解自己无法理解的东西,活着也太累了。”
猴子一拍桌子,大大咧咧用袖子擦了擦嘴,对柏头笑眯眯道:“警官,吃饭的钱你来付,就当把我们关起来的赔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