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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二十三章 原委(1 / 2)

三当家长叹一声。</p>

“这一切都要从我与李大小姐的一场缘分说起。”</p>

三当家长话短说,他和李大小姐相识的过程倒是和小二哥说得相差无几。</p>

“那晚我也的确去李家饮酒,喝到一半,李员外有客来访,他就让儿子陪着我,我与李公子实在也没什么话说,他比我小好几岁,又是个书生,哪有什么话好讲?”</p>

“对坐无言,还不如不坐,我也有点小醉,就说去花园子赏赏药,我们当时是在亭中饮酒,距离花园子并不远。”</p>

“我离席之后,被夜风一吹,就有点上头,我觉得醉意上来,就想扶着山石歇一会儿,但不知怎么的,就晕过去,后面的事就知道了。”</p>

“不知道了?”冷星赫诧异,“你不记得李大小姐死的事?”</p>

三当家苦笑:“问题就在这里,我若说我完全没有印象,醒来以后,我就在自己家里,您信吗?”</p>

冷星赫乍一听也觉得荒谬,但他记得顾蓉蓉提醒过他的话——要以置身事外的态度来看,人在其中,难免会被蒙蔽双眼。</p>

“你且说,如实说。”</p>

三当家继续说:“我醒来在自己家里,我未娶妻,江湖人也不喜人伺候,家里就有几个老仆,两个小厮。”</p>

“我问他们,他们说,是听到我在外面敲门,过来开门发现我倒在门外,把我抬进去的,可我真是一丝印象也无。”</p>

“次日一早,酒还未全醒,就有人闯进来抓我归案,咱们漕帮和官府也有些交情,来的人也算熟人,我一问才知道,李大小姐竟然死了,当即吓一跳。”</p>

“他们虽与我相识,但李家告了我,还信誓旦旦有人证物证,只能抓我到案。”</p>

“人证物证?”冷星赫问,“是什么?”</p>

“人证就是李公子,还有几个李府家丁,说是看到我逃走,身上有血,物证就是我的一把随身短刀。”</p>

“半个肖州都知道,我随身带一把短刀,那是我被任命三当家时,老当家送给我的。”</p>

“他们来抓我,我一找,确实不见我的短刀,不但没找到刀,还在床底下找出一件血衣。”</p>

冷星赫:“……”</p>

一时也不知道再问什么。</p>

三当家自嘲笑笑:“我真是百口莫辩,除了说我没有做过,也说不出别的。”</p>

“他们审过你几回?”顾蓉蓉问。</p>

三当家不假思索:“三回,也不多,审问也不复杂,翻来覆去就那几个问题。”</p>

顾蓉蓉看看他身上:“也没用刑。”</p>

“确实没有。”</p>

三当家本来就觉得很委屈,莫名其妙就背了这么大一口锅,已经是倒霉到极点,现在听顾蓉蓉这一问,也觉得有点不对。</p>

再怎么着,也得动动刑,打个板子总是有的。</p>

但他并没有受过。</p>

顾蓉蓉问:“血衣在哪,被衙役带走了?你仔细看了吗?是不是你的衣服?”</p>

三当家回想:“是衙役当作证物带走了,应该是我的衣服,当时只看过大概。”</p>

“你当晚喝了多少酒?和平时喝得多少相差大吗?”顾蓉蓉问得详细,干脆直接说,“有没有想过,酒里是否被人下了东西?”</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