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军停止前进!”拉法齐部停止进军
在他的南方,那里是哈伦哥斯的战场,六千对三万,杀声震天,形式很不乐观。Ω
西方,克拉格斯的军队也受到了伏击,一万对三万,虽然很远,但是隐约还是能听到喊杀之声。
所有士兵都看着拉法齐,这个靠关系才登上将军位置,人称‘胆小的拉法齐’的将军这是要做什么?逃跑么?
“兄弟们,我知道你们在背后称呼我为‘胆小的拉法齐’,我也确实胆小,我承认,但是今天,我想胆大一次,你们敢不敢陪我!。”拉法齐看着自己手下的一众士兵,“我怕死,非常害怕,但是我知道什么比死更死恐怖!勇气不是无所畏惧,而是能判断出什么是比恐惧更重要的东西。”拉法齐指向远方的树林,“哈伦哥斯那里撑不了多久,我们去了也是于事无补。所以,我想在森林伏击弗朗西斯的军队,三千伏击三万,你们敢不敢陪我疯一次!”
士兵们鸦雀无声,随即哄堂大笑,“胆小鬼拉法齐都不怕死了,我们这些军人有什么可怕,大不了就是一条命,我们奉陪到底!”士兵们这一刻反而很开心,当兵的马革裹尸很正常,但是临死之前,看见自己的将军终于爷们一把,也算不白活啊!
克拉格斯是一代名将,就算是劣势,依然打的进退有据!
“克拉格斯!我们来了!”一个狗头武将带着一大队狗头士兵杀进万军之中,来到克拉格斯面前。
“席恩,你不去帮助哈伦哥斯,帮助我做什么,我没问题的!就凭这些杂碎,还休想伤我!”克拉格斯是很要强的人,他很感谢席恩,嘴上却不这么说。
“这些杂碎是不行,但是弗朗西斯那老家伙行!”席恩一薙刀将一名敌军斩杀,看向远方,那里有一面王旗。
“弗朗西斯你个王八蛋竟然敢称王?看我不杀了你!所有人,跟我上,杀了弗朗西斯那个狗贼!”
克拉格斯和马尼德合兵一处,虽然兵力略差一筹,倒也打的旗鼓相当。
克莱斯的军队面对的敌人最少,但是攻击力确实最强!清一色的骑兵,一万人!
虽然克莱斯的军队做出了最佳的反应,抵挡了骑兵的冲锋,但是仍然损失惨重!平原是骑兵的天下,这些斯瓦迪亚出身的贵族比任何人都要了解!
战场总是瞬息万变,在弗朗西斯骑兵肆虐的时候,戴格兰那部突然出现在敌军右侧!这支奇兵的出现再次左右了战局,弗朗西斯骑兵被打的措手不及。
弗朗西斯军这面,一位全身黑甲的女武将,拔出佩剑,“骑士们,跟随我,冲锋!”
女武将就是奥斯坦丁,这次的计划也是奥斯坦丁的计策。奥斯坦丁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在兵法谋略方面甚至还在老狐狸弗朗西斯之上。
可惜天妒红颜,命途多舛,从李有钱出现以后,就一直被李有钱克的死死的一次又一次,完美的计划都会被突然出现的李有钱破坏,颇有一种既生瑜、何生亮的悲伤之感。而这一次,又是奥斯坦丁的完美计划。奥斯坦丁有种感觉,这一次,还会遇见那个男人—李有钱
凡是你所抗拒的,都会继续存在。无论你试图推开什么,你事实上正在赋予它能量。奥斯坦丁最恨的人,一定是李有钱。但是最爱的人,也是。或者说,她爱的人只有一个人—李有钱。
这次也是天衣无缝的计划,却没想到竟然遇见以防守闻名天下的克莱斯。强大的骑兵攻势受阻。
在看见伏兵的那一瞬间,奥斯坦丁脸上竟然不自觉的带上了一丝笑容,多希望伏兵的统领是李有钱。
回避,躲闪,辗转腾挪都毫无作用,既然来的总是要来,迎着刀锋而上恐怕是最好的选择,起码节约时间。上天当然不会厚待你,但自己可以成就自己。
如果上天注定自己要死在这里,那奥斯坦丁,希望自己能死在李有钱的手里。
骑士们举起了骑士枪,开始冲锋!这是弗朗西斯家族的骑士团,精锐中的精锐,一个军团两千人。
当克莱斯看见这支骑士团的时候,他就猜到了奥斯坦丁的计划,他这是要从自己这里突破,然后直接本阵。克莱斯知道,可是他已经无能为力了
“弱,太弱!李有钱的手下不可能这么弱!你们不是李有钱的手下,你们都给我去死!”奥斯坦丁状若疯狂,手中宝剑不停地挥砍!在奥斯坦丁的心中,其他人,都没有活着的意义。
世事无常,变化太快,就像这天气。远处飘来两朵云彩,一朵在天上,黑压压的一片,乌云密布。另一朵在地上,赤红红的火烧云,旌旗飞扬。
奥斯坦丁笑了,关于这个夏天的记忆,是战火,是骑士,是李有钱
世界上最公平的就是爱情,无论你贫穷、富有、美貌、丑陋、健康、残疾,你都可能拥有或者失去爱情;爱情也是世界上最不公平的,因为无论你多有钱,你都会失恋,无论你多漂亮都可能被甩,无论你出身多好,都可能得不到你想要的那个人。
“李有钱,我爱你!”康斯坦丁终于喊出了心底的那句话,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这句话憋在自己心底过了一万年,不仅仅是这一世,仿佛,生生世世,她都和李有钱相遇。
有缘无份的人可悲,有份无缘的人可怜,自己和李有钱却远所有人,有缘有份,却缘份两难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