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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一章 全才(第三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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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路小苏?

业内看着“制作人:路小苏”这几个字,只觉得有点蛋疼。

之前不是听闻他去写小说了吗?怎么好端端的又回来抢我们词曲人的饭碗了?

而且怎么火的老是他的歌啊!我能怎么办?我也很绝望啊!

他自己唱的歌做得好是一回事,毕竟他的词曲实力有目共睹,能为自己做出适合的歌,那是正常的事情。

可给别人量身打造,那就又是另一回事了。

叶一青是首例,不管是《暗香》还是《夜夜夜夜》,如今在企鹅音乐的下载量都已经破了一千五百万的大关,硬生生把他这张专辑的平均下载量给拉高了,算得上是叶一青出道以来的个人巅峰!

光靠这两首歌,叶一青就有了傲视所有二线歌星的资本。

可这只是两首歌而已,哪一个词曲大咖不是靠给别人写了几十首歌堆起来的声望?

两首歌,暂且还可以列入偶然事件,只能说明路小苏擅长的曲风并不单一,仅此而已。

可再加上个天后谢颖呢?

那就完全不一样了。

一个人可以说偶然,可两个人呢?更何况这个人还是业内女歌手内最靠前的天后谢颖!

他这首《匆匆那年》简直可以说是为谢颖量身打造,那种空灵的感觉,那独具特色的转音,除了谢颖没人能唱出来!

不少业内女歌手听完后,也自己试着唱了几遍,怎么唱都觉得不对味,怎么唱都学不出谢颖的那股空灵劲儿。

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这个路小苏,居然能让天后另辟歌路!

业内有几人可以做到?

谁都不敢打包票!

如果有人突然和谢颖说:“我这有一首歌,保证你能多一条歌路多一种风格。”

谁敢夸下这种海口?谁敢说自己连天后都能调教?

但路小苏做到了!

他的战绩依旧辉煌,百分百的胜率,从未失手!

别看最红的始终是歌手,别看作词人和作曲人的知名度普遍偏低。可一旦真的到了一定程度,许多唱片公司都要把这些人供起来!

歌手的唱功再好又如何?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一首适合自己的歌,在各大公司都是能让歌手抢破头的资源!哪个歌手不希望拿到一首可以让自己超常发挥的歌?

一首红歌够一个歌手吃好几年的了,地球上甚至有不少人一首歌吃一辈子!

每一家唱片公司的背后,必然都是站着数尊词曲大神的。

倒不是说有些词曲人就一定只给某家公司写歌,但至少人都有个亲疏远近,和这家公司交好,自然就先给这家公司。

但路小苏呢?其他公司能找他买歌吗?

市场竞争这么激烈,你指望他卖几首歌给对手?

又不是老顽童周伯通,还玩左右互搏……

正常男人只有在某些特定时候才会左右互搏一下下。

卖对手一首歌,然后自己再出一首打擂台?会有这么带感的事情发生吗?

玩蛋呢吧!

路小苏的水平已经可以和业内的词曲大咖并肩,这已经是业内公认的事情了,最主要的是,他的歌只属于天方娱乐!

磁石唱片和东方唱片作为和天方娱乐并称的唱片业三巨头,纷纷感受到了压力。

这哪里是捡了个流浪在外的少东家,这他妈是捡到宝了啊!

等同于一位词曲大咖对外宣布,以后只为天方娱乐写歌!

不怕富二代比你胎投得好,怕就怕他比你更有天赋而且更努力。

仔细算算路小苏的出歌频率,其实已经不算慢的了,寥寥数月,已经这么多歌了。

十八岁的产粮大户啊,万一到了四十八岁、五十八岁,他还依旧文思泉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