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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昂看着这个茂密胡子的男人,玩味道。
“你打算用什么来买你的命?”
埃蒙脸上露出几分意动。
听这意思,这位吸血鬼领主真的有把他们放了的想法?
内心忍不住的激动了起来,他还有机会活着?还有机会拿到性感胡子大赛的冠军?他这十年的精心保养,绝对不能浪费在了这里。
“大人,我在洛达尔城的掘金商会还有一笔固定资产,我愿意部献给您!”
李昂摇头。
“不够。”
“我可以让所有人拿出自己在洛达尔城的储蓄”
“不够”
“我愿意为您弄到100个纯血精灵女仆”
恩?这个家伙,是在挑战我的软肋?
“不够”
接着埃蒙又是抛出一连串的筹码,最后恨不得连自己的底裤都掏出来了,但得到的回答永远是两个字不够。
最后不由陷入了绝望,一咬牙破罐子破摔道。
“大人,我已经拿出了我部的筹码,我已经没有东西了请问您需要什么,只要我拥有的,都可以献给您!”
李昂笑了笑。
指向他。
“你,就是最大的筹码。”
埃蒙用一种极度惊悚的眼神看着他,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一步。
吸血鬼喜欢男人?!
“大,大人我有老婆了,我,我喜欢女人。”
李昂看着对方古怪的眼神脸一黑。
“滚蛋,就你这模样,在血族里面倒马桶都没人要。”
埃蒙这才如释重负,还好,还好,菊花保住了。
回过神后,又有些不解。
“大人,那您的意思”
李昂不再废话,直接道。
“我要你们所有人,加入绯红之城。”
这话让埃蒙感受到了比刚刚更惊悚的恐怖感。
“加,加入您的城市?可,可我们是人类啊”
你一个吸血鬼,让我们加入你的城市,想干什么?
让红烧肉帮你们干活?饿了好方便吃?!
费这么大劲图什么呢?
把我们关在地牢内,不也是一样的效果吗?
他完想不通李昂想做什么。
人类和血族,就是狩猎者和被捕食者的区别,他还从没听说过,吸血鬼会收服人类。
倒是有什么半身人,穴居人被吸血鬼奴役的传闻,但这些生命智慧并不算高,对血族而言,算是食物中难吃的那类。
可人类向来是吸血鬼的主要食物啊。
李昂看着对方一副见鬼的表情,眉头一凝。
“不用多想,就是你想的那样,臣服于我,为我工作。”
就是我想的那样!
埃蒙咽了口唾沫。
CPU都快烧冒烟了。
“大人,我还是没明白您的意思伟大的血族需要人类作为部下吗?”
伟大的血族?伟大个屁。
十年了,绯红之城发展成这个吊样,还伟大呢。
换成没脑子的野猪人,都他娘的壮大起来了。
再不改变策略,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外敌推平都不知道。
血族在这个世界,被所有人敌视夸张了点,但在智慧生命中人人喊打是绝对错不了的。
没有谁愿意跟一群整天以自己为食物的邪恶生命共处。
哪怕是野蛮的兽人。
被外界发现的血族,往往用不了多久就会被剿灭不然原身也不会躲在龙脊山脉不肯出去。
他需要尽快把绯红之城壮大起来,壮大到哪怕被外人发现也不敢轻举妄动的程度。
而想要发展,解决食物问题是关键。
对于其他种族而言,无外乎多种点田,多占领几个资源点。
但是血族需要的鲜血!
而地里不长鲜血!
只有活生生的智慧生命,能成为血族稳定的食物来源。
人数少的时候,还没有感觉,如果血族发展到上千人口会出现什么情况?
每天都必须要外出掠夺大量的生命回来满足食物所需。
掠夺意味着冲突和战争,冲突和战争必将带来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