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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屠巫(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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恍然间,盖伦看到了年轻时的自己。

是跟母亲东躲西藏的男孩,逃出家乡的马车上,他扒着车窗,看着逐渐远去的城市与黄沙,不安的问我们要去什么地方。

母亲摸了摸他的头,只是说睡吧,睡醒了就到了。

年幼的他能感觉到母亲在愧疚,并非是对过往的人生,而是对他这个懵懂的孩子。

母亲到了廷根后,在边境的一座小城,找了个陪酒女的工作。

虽然没钱给他上学,却也没有饿着他。盖伦像个小熊仔一样,饭量很大,母亲总是下班的很晚,多揽下了一份保洁的工作,这样就能把酒吧客人吃剩的肉食带回来。

西大陆和富饶的南方不一样,有一顿肉吃,便是开心的事了。

后来母亲认识了一个男人,渐渐地,开始不用去酒吧工作了。

虽然那个男人喝酒后很凶,母亲也偶尔挨打,但她还是很开心,笑容也一天天多了起来。

盖伦的早餐开始有牛奶了,每天都有。

后来,跟着他练剑,男人说狗崽子,你是天生的骑士,未来要把名字写在讨伐魔王的故事中,把剑端起来,拿不动也端起来,砍下去,再挥,再砍

一把骑士剑重三斤,哪是一个半大的孩子能一直用得动的。手臂酸胀的让他想哭,举不起来,剑哐啷一声掉在地上,一旁晒太阳的男人便会破口大骂,说狗崽子不要污了我的名声,骂得很脏。母亲总是在一旁咯咯的笑,搀着男人的胳膊将他扶进屋里。过了好久又出来,拿手巾轻轻帮他擦干净手臂上的汗。

她说你不是狗崽子,是妈妈的小男子汉。

渐渐的,剑再也不会掉在地上了。

时间一天天过去,他锋芒毕露,老师也不再骂他,反倒愈发和善,对他客客气气。

他还以为是他得到了老师的认可。

随后许许多多的事,便如过往云烟一般,低矮教堂中教众们的赞美歌,返乡路上的黄沙,北大陆的飘雪,萨迪奇额头上睁开了第三只眼睛

他斩下了老师的头颅,就和梦一样,已经无敌于世的骑士返回了记忆中无比广阔的故乡,路却变得狭窄了,他又失魂落魄的离去。

天资惊绝年轻骑士带着迷茫的剑,重新踏上了旅途,想给空落落的骑士道找个安处。

却不想,忙忙碌碌,多年过去了,骑士道又变成了不值一谈的可笑东西,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拿起剑盾的意义是什么。在南大路风流,给财阀当鹰犬,又想要证明什么一样去北大陆杀人,最终还是回到故乡。

在王宫时,他爱上了酒,明明以前很痛恨这东西。

但他安慰自己,我喝酒后不打人,所以我和老师不一样。

母亲等来了自己的飞黄腾达,小男子汉变成了王国的骑士团长。人人传颂盖伦忠义的骑士道,游吟诗人把他编成诗歌,手风琴悠扬的节奏响起,故事里的骑士一生精彩坎坷,功成名就,最后抱美还乡。

可惜现实不是故事。现实里的骑士最后变成了丧家之犬,如同当年滚出故乡一样,骨碌碌的逃跑了。最不光彩的陷害,是放在话剧里也得不到喝彩的悲剧情节,哪怕到了最后,冤屈与诋毁依然在抹黑着他的名声,没有一句公道话,没人为他伸冤,甚至,时过境迁,无人再好奇曾经的屠巫骑士究竟去了哪。

在人生最后的几年,盖伦早已不再练剑了。体型渐渐发福,毫无节制的酒精摄入让手也抖了起来,再也握不稳剑了。胡须乱糟糟的,有时候街边的长椅也能凑合着睡,和乞丐混迹在一起,反正睁开眼时母亲都会在自己身边。他游荡于乡下的酒馆里,和冒险家老哥们一起畅饮着两铜币一杯的劣质麦酒,一起骂天骂地,去你妈的世界,去你妈的骑士道,用来骗女人岔开腿的腌臜玩意儿。

但午夜梦回时,又偶尔会想起曾经意气风发的自己。

被巫师害成这般模样后,更是醉生梦死,再无心气。

忘记了剑、忘记了骑士道,忘记了曾经很多的事情,但唯独没有忘记母亲的那句话,想不明白,接着喝酒。

睡吧,睡醒了就到了。

于是当年那个趴在马车窗沿上的眺望故乡的男孩沉沉睡去,再睁眼时,便已站在了这里。

漫天飘雪。

陌生的身体,身旁尸骸还保持着生前的模样,无穷无尽的威压从空中传来,死亡造物身上数百只畸变怪异的人眼同时死死盯住了他。

盖伦捏了捏拳头,还行,起码不抖。

他抬头所望之处,咒力燃烧翻涌着灵魂血肉,燃烧着天空,亡灵凄厉哀嚎,死亡蠕动增殖膨胀,恍若末日天灾。

完美的杰作。

很好,盖伦笑了,无比开心。

就像骑士故事最后的恶龙,为他的一生画上句号。

他再也找不到比这更令人愉悦的死亡了。

当头颅作为介质发动死灵炼金术的那一刻起,他与身体之间的联系便被切断了。

现在的盖伦,是无所依归的孤魂野鬼。

但无所谓,死灵炼金术嘛,谁还不会呢。

同根同源,眼前的死亡正在用着他的咒法,盖伦清楚供给死亡的柴薪最多还能再燃烧十数秒,眼前的造物便会坍塌瓦解。

伯爵似乎已经死了,连带着所有人一起,也不知道彼得逃掉了没有。

再去搏命将毫无意义,不如趁着索泰普的身体被自己控制,还能试试逃出去,以后当恶灵也无非不可。

但盖伦的骑士道就是毫无意义的,所以他选择握起了剑。

恰巧,我的灵魂也够烧十几秒。

火焰顺着四肢百骸蔓延,人生的过往,情感,组成名为盖伦这一人类的一切,部的部在这一刻沸腾了起来,他双臂张开,拥抱死亡。

骑士剑再次出现在了盖伦手中,但与庄园那一把不同,华丽的武器变成了童年时那把用来训练的廉价铁剑,剑身陈旧朴素,却被母亲保养的很好。

用来杀个巫师,够了。

拉姆斯就藏在峡谷底部的出口处,与刚刚被团灭的车队不过百米远。

他的感官已与死灵炼金术的造物相连,自然看到了仍站在地上的索泰普。

蝠女瑞姬和独臂男连同着车队一起,都被拉姆斯一并抹杀。

参与杀伯爵那一刻起,他们的生命就走上了预定的倒计时。

早在一开始,科尔得到的命令就是在事成之后,除掉这三人,让他们永远闭嘴。

而巫师,则负责除掉科尔。

那名侯爵信不过任何忠心,只有能持续发展的利益捆绑,才最值得信任。

拉姆斯驼着背,跪坐在地上,斗篷被死灵炼金术反噬而来的咒力燃烧殆尽,一张布满疤痕的毁容脸露了出来,莱塔尼亚的重狱刺青,越狱后被他用烙铁烫掉了,只剩下一张格外瘆人的苍白皮囊。

他打量着索泰普,嘴皮抽动,似笑非笑。

死灵炼金术的痛苦也在对他进行着反馈,但他丝毫不觉,只觉得无比愉悦。

很好,还有一个活人,不然窃取自冥河的伟力在手却无用武之地,岂不是非常令人遗憾?

旋即,拉姆斯眉头一凝。

他看到了索泰普手上出现的剑,与他身上燃起的死亡。

与他的造物同出一辙,却压倒般绚烂的死亡。

生命轻重,亦有不同。

这到底是什么样的柴薪在燃烧?

“竟如此美丽”

仿佛看到了无与伦比的瑰宝,拉姆斯颤抖着,癫笑着,对啊,这才对啊!

这才是能配得上这份伟力的玩具!

“索泰普”也对他咧开嘴笑了。

“久违的热血沸腾了啊,巫师——!!!”

剑光贯彻天地,极致恐怖的咒力对撞在了一起,终焉一闪而逝。

盖伦收剑。

海市蜃楼般的血肉骸形被一剑斩首。

拉姆斯脖子上顿时绽开了一道伤口,鲜血喷涌而出,但他不怒反喜的尖笑道:“桀桀就是这样,就是这样!!!”

峡谷内,死亡造物坠落下的头颅还未落地便拔地而起,血肉长河从骨刺组成的脖颈之下翻涌席卷而出,扭曲腐朽的灵魂巨躯再次生成。

而缺少头颅的原身如花苞破土一般,一只无比硕大的竖瞳血眼从脖颈下撕裂虚无的皮肉钻了出来,取代头颅的位置,死之造物转瞬间一分为二,本就狭窄的裂谷被挤得彻底坍塌,咒怨几乎凝成了实质,翻涌沸腾着,方圆数里的飘雪在这一刻被瞬间蒸发殆尽。

死亡概念的本身,你将如何杀死?

盖伦给出了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