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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中国足协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民足球、足球社区化的实施意见》
加快发展民足球是夯实足球人才根基、提高足球发展水平、打造足球文化和成就中国足球梦想的基础工程。近年来,校园足球事业已经取得了积极进展,但社区足球、草根足球发展还比较缓慢,发展不平衡,存在普及面不广、竞赛体系不健、保障能力不足等问题。足球是属于社区的运动,应该还足球于社区、群众,重拾足球的草根属性。为了进一步落实深化《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现就加快发展民足球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把发展社区足球作为落实民健身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作为引领基层足球协会改革创新的重要突破口,充分发挥足球在人民群众当中的广大影响力,遵循人才培养和足球发展规律,理顺管理体制,完善激励机制,优化发展环境,大力普及足球运动,培育健康足球文化,弘扬阳光向上的体育精神,促进民健身、体魄强健,为提升人口素质,推动足球事业发展、振奋民族精神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顶层设计,强化政策、标准和项目引导,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增强民足球发展活力。
坚持问题导向。树立科学发展理念,破解发展难题,转变发展方式,加强基础条件和基础工程建设,持久用力、久久为功,促进民足球健康发展。
坚持统筹协调。以政府为主导,地方足协为主体,鼓励社会参与,整合多种资源,完善支持政策,形成民足球发展合力。
坚持因地制宜。立足当前实际,着眼长远发展,充分利用现有基础,不断创造良好条件,鼓励探索多样化的民足球和社区足球发展模式。
(三)工作目标
到2040年,基本建成符合足球发展规律、人民群众广泛参与、运动水平持续提升、体制机制充满活力、基础条件保障有力、文化氛围蓬勃向上的中国特色民足球发展体系。
普及程度大幅提升。以区县一级为基本单位开展足球运动,群众广泛参与足球运动,足球人口显著增加,人民身体素质明显提高,形成有利于中国足球基础建设和各方面人才脱颖而出的培养体系。
竞赛体系更加完善。形成赛事丰富、赛制稳定和赛纪严明的地方业余足球竞赛体系,球队建设、业余训练、赛事运行等更加规范高效,地方足球运动水平稳步提高。
条件保障更加有力。教练配备补充、培养培训、评价机制和激励措施等更加多样有效,完成30万名基层教练的一轮培训;场地设施和运动完管理更加完善,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多元投入,形成民足球地方业余赛事持续发展保障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提高民足球普及水平
加强统筹推进普及。统筹城乡区域布局,统筹各级足协、文旅体局、主管部门,统筹各类社会资源,鼓励有基础的地方探索实践,加大对县级足协帮扶力度,着力扩大民足球项目覆盖面。鼓励支持广大足球爱好者广泛参与,积极开展女子业余足球运动,让更多人体验足球生活、热爱足球运动、享受足球快乐。以普及民足球示范带动其他体育运动项目发展。
扶持特色引领普及民足球。遴选一批国优秀地方足协所在城市,重点建设丰富多彩的业余足球赛事,支持其加强建设、深化改革、提高水平和办出特色,发挥其在发展地方足球运动中的骨干、示范和带动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创建国业余足球试点县、区、市,和足球综合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积累经验,整体推进民足球发展。
培育文化巩固普及。把开展竞赛、训练等形式多样的足球活动作为民足球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让足球运动融入人民生活、扎根社区。大力发展社区足球队。鼓励地方足协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搭建信息平台,报道足球活动、交流工作经验、展示特色成果,营造有利于民足球发展的良好文化氛围。
(二)完善地方业余足球竞赛体系
开展丰富多样的赛事。各地要广泛开展多样化的足球竞赛活动,形成“社区参与、体系完善、层级分明”的足球竞赛格局。鼓励各地方足协跨市跨区开展邀请赛、对抗赛等竞赛交流活动。鼓励和校园足球联动,积极邀请学校参加社会组织举办的足球赛事和公益活动。
形成稳定规范的赛制。规范竞赛管理,构建包括区县竞赛、城市联赛、省内杯赛在内的多级竞赛体系。在2046年基本建成纵向贯通、横向衔接和规范有序的县级、地市级、省级和国家级的业余足球竞赛制度。
维护公正严明的赛纪。完善竞赛监督制度,使足球成为强化社会规则和道德规范的有效途径。提倡公平竞赛,安竞赛,文明竞赛,完善裁判员公正执法、教练员和运动员严守赛风赛纪的约束机制。规范群众观赛行为,引导他们遵纪守纪、文明观赛,形成良好的民业余足球竞赛风气。
(三)畅通优秀足球苗子的成长通道
鼓励有条件的业余足球俱乐部进行人才发现、选拔和重点培养足球运动苗子,认真组建各级梯队,开展多种形式的集训、比赛和交流活动。鼓励体育培训机构组建业余足球俱乐部,并参加各级比赛。建立市场、社会、职业足球俱乐部和学校相互衔接的人才输送渠道,扩宽地方业余足球俱乐部青训球员进入校园足球、职业足球的通道,并提供相应支持服务。